這一次,鄭爽可把娛樂圈給害慘了!
事情相信大家也聽說了,先是她的前男友在微博公布,鄭爽拍攝《倩女幽魂》的77天,實際片酬為1.6億元,后又爆料其中牽扯陰陽合同以及偷稅漏稅。從不讓人失望的熱心網友們計算出,單單這一個合同鄭爽的日薪就超208萬元!她輕輕松松掙的這1.6億,相當于一個月薪5000的人不吃不喝掙2669年的工資總和,換句話說這77天的收入一個普通人要從春秋朝代開始掙到現在。
想想那個體驗外賣小哥生活,12小時才能賺41元的北京處級干部的新聞,這一對比,吃瓜群眾都咽不下去了這瓜了。
很快,官方開始介入調查:上海稅務和北京廣電部門依法調查有關機構和演藝人員鄭爽涉嫌“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
整個娛樂圈也炸了鍋,據天眼查APP顯示,這兩天接連有明星關聯公司注銷,據不完全統計,涉及注銷的名人如下:魏大勛、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親、鄧超、唐嫣、文章、馬薇薇、那英(后撤銷簡易注銷公告)、趙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吳宣儀、沈騰、井柏然、王千源。
央視也發文談到鄭爽的“日均薪酬208萬元”,金額畸高的片酬,來路是否正當還未知:
監管部門就此依法調查,既能還原真相,又能維護法律尊嚴。“學藝先學德,演戲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試法勢必“涼涼”。簽訂“陰陽合同”,于規所禁;偷稅逃稅,于法不容。整飭行業亂象,回歸法治軌道,影視業才能良性發展。
想想上一個因為偷稅漏稅的明星,再看鄭爽,大家心里基本都有數。說起鄭爽,好多人除了在熱搜上看到她,對她的作品還真是沒幾部說得出來的。這些流量明星,作品寥寥無幾,收入卻特別高,大品牌還都喜歡找他們代言,究竟是為什么呢?
既然叫“流量明星”自然最重要的就是流量了,他們一般都有著強大的粉絲群體,不論是拍戲、代言還是活動、粉絲都會積極應援、打榜、刷話題……數據在各個平臺上都好的不要不要的,曝光量、話題度直線飆升,合作方自然樂意。
更重要的是這些粉絲們還具有強大的變現能力。流量明星的粉絲堪稱職業型選手,對自家愛豆的事業處處上心,為了讓自家的藝人多接廣告,擴大影響、增加上升空間,不惜傾家蕩產支持愛豆,買其代言的產品。之前就有學生黨把家長辛辛苦苦交到手上的幾萬讀書費用悉數用來支持愛豆。即使流量明星出現負面消息,他的粉絲也堪稱戰斗機,職業控評,品牌方的公關都少花很多力氣。
這樣的流量明星,品牌方能不喜歡嗎?但商品經濟之外,還有道德法律,有些飯恰不得,有些底線觸即翻車,相關部門重拳出手,比起一時割粉絲的“韭菜”,明星們還是要踏踏實實做好本職,才能方能長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