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再貼現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小微企業500萬元及以下小額票據貼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無還本續貸“白名單”制度;對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省“專精特新”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為進一步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日前,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
改善發展環境
把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
《實施意見》提出,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堅持對大中小企業平等對待,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隱形限制,清理、取消不合理前置審批事項。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
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繼續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動企業注冊登記、注銷更加便利化,將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1個工作日以內、項目環評審批時限壓縮至法定時限的1/3以內,簡易注銷即來即辦。推動開展“多評合一”“多圖聯審”“再造社會投資小型低風險類項目、社會投資一般住宅項目、社會投資一般工業項目、社會投資小型倉儲項目4類審批流程,審批時間最長不超過61個工作日”。
優化融資服務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無還本續貸“白名單”制度
《實施意見》明確,加大再貼現對小微企業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小微企業500萬元及以下小額票據貼現。將支小再貸款政策適用范圍擴大到符合條件的中小銀行(含新型互聯網銀行)。
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將小微企業貸款基礎資產由單戶100萬元及以下放寬至500萬元及以下。將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納入中期借貸便利的合格擔保品范圍。
實施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百千萬”三年行動計劃,加強對“專精特新”企業融資支持。
同時,豐富企業融資模式,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積極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無還本續貸“白名單”制度。
另外,支持鄭州中小企業擔保有限公司、鄭州農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冊資本金,提升其擔保能力,逐步實現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小微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5%的目標。
強化財稅支持
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應當向中小企業采購
要改進財稅對小微企業融資的支持。對銀行按規定發放支持小微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利率不超過LPR+150BP,其中:LPR-150BP以上部分由財政負擔,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業承擔。其中貼息部分,市本級創業擔保貸款,市級財政給予全額貼息;縣(市)、上街區可結合實際,同級財政按照不低于25%貼息。
要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份額不低于20%。
加快創新發展
到2022年培育認定這類中小企業1000家以上
對使用鄭州市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平臺上的儀器設施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及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實際繳納費用10%~30%的比例給予補助,同一單位在同一年度最高補助20萬元。積極推動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政策落實,探索政府首購首用制度。
繼續鼓勵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道路,力爭到2022年培育認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1000家以上,推薦一批主營業務突出、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專精特新”升級為“小巨人”企業。對認定為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省“專精特新”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為市級“專精特新”的企業,鼓勵各開發區、區縣(市)給予適當獎勵。
服務保障
落實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制度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省級示范平臺和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認定的市示范平臺和基地,鼓勵各開發區、區縣(市)給予適當獎勵。
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全面落實工業用地彈性年期出讓制度,積極推進“標準地”模式,探索實施帶“施工圖”供地,用地企業拿地后非永久性實體工程滿足一定條件的可以直接開工建設,建成投產后,有關部門按照既定標準與法定條件驗收。(頂端新聞·河南商報首席記者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