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出臺《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從8個方面提出70條具體舉措,主要內容包括:
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如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以及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清單之外的一律不得收費。通過清理轉供電加價、臨時性降低輸配電價、降低政府性基金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對用電電壓等級110千伏及以上的14個戰略性新興產業用戶,實現終端電價0.3元/千瓦時的目標。加快“公轉鐵”運輸結構調整,繼續實施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降低企業物流成本。
對實施科技創新的企業實施獎勵。如對首次通過或連續3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根據認定指標得分情況一次性最高獎勵20萬元。對新建的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給予100萬元建設經費支持;年度考核為優秀的獎勵30萬元。
完善資源要素保障。如允許中小民營企業聯合參與工業用地招拍掛,可按規定進行宗地分割。允許“一照多址”,對無需前置審批的市場主體(個體工商戶除外)且住所和經營場所在同一縣(市、區)區域范圍內,可申請多個經營場所,免于辦理分支機構登記。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授信支持。(喬燕強 記者秦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