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大氣污染防治法》的頒布和實施是頂層設計的‘最先一公里’,那么鎮、村就是具體落實的‘最后一公里’。”市生態環境局四級調研員董瑞琴如是說。2020年,為進一步深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市上下在深入推進城鎮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中,不斷強化鄉鎮大氣污染防治評價考核、建立督導檢查機制,發揮網格化監管,著力打造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的大氣污染防治管理體系。
強化考核,施行了《承德市鄉鎮環境空氣質量通報排名考核辦法(試行)》。每月對全市204個鄉鎮環境空氣質量通報排名進行通報,對累計2次排名靠后的鄉鎮進行通報批評,對累計3次排名靠后的鄉鎮進行約談;同時,每季度對第一類40個重點考核鄉鎮前10名的以及第二類164個鄉鎮前15名的給予獎勵。“截至目前,共對34個鄉鎮給予資金獎勵,對排名靠后的15個鄉鎮進行了約談,通過獎優罰劣,有效強化污染天氣差異化預警響應,發揮了考核的壓力傳導和激勵作用。”董瑞琴說。
創新舉措,在全省率先建立了“點位長”責任制。在空氣質量自動監控5個國控點位、19個省控點位、204個市控點位,全面實行“點位長制”,由縣(市、區)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任國、省控點位的“點位長”,由鄉鎮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任市控點位的“點位長”,對轄區內環境空氣質量負總責,全面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屬地責任。
加強督導,成立了“大氣污染防治指揮調度中心”。組建全市大氣污染治理專家組,下設預警研判、調度指揮、執法督查、信息綜合4個專項小組,逐時段、逐點位分析研判污染趨勢,實時調度各縣(市、區)落實針對性管控措施。建立了多部門常態化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開展聯合督導幫扶,形成強大合力。
落實網格化監管,推動環境監管關口前移。緊盯環境監管中的盲區死角,建立了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委會)三級環境監管網格體系。鎮和村網格員對轄區內排污單位進行積極巡查摸清污染源底數,對違法排污、揚塵污染、秸稈焚燒等環境違法行為及時發現和制止,實現了環境監管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