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納比例偏低
曾生產劣藥被處罰
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恒昌醫藥的員工人數分別為896人、1354人、1589人和1651人,在員工數量不斷增長的同時,恒昌醫藥卻存在著未給員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情形。
2018年和2019年,恒昌醫藥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比例分別26.12%和53.18%,繳納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4.58%和24.52%(詳見表2),可以看出,在上述兩年中,該公司社保和公積金的繳納比例相當低。
雖然恒昌醫藥在招股書中表示,公司未因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納問題受到過行政處罰,但是仍然存在著補繳的風險。
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恒昌醫藥測算補繳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金額分別為571.21萬元、705.91萬元、278.32萬元和47.02萬元,報告期內累計金額高達1602.46萬元。
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繳納不規范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這也表明恒昌醫藥法律意識的淡薄。
事實上,從恒昌醫藥報告期內多次受到處罰的情況,也能看出其問題所在。
2021年12月6日,因恒昌醫藥作為貨運經營者,未按規定及時維護和檢測運輸車輛,被長沙市交通運輸局罰款1000元。
2020年9月11日,因子公司六谷大藥房長沙市芙蓉區古漢店銷售的“樂賽仙蚊不叮”抑菌劑和“芽培四季止癢霜”抑菌劑不符合相關規定,存在銷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范的消毒產品的行為,被長沙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罰款2000元。
此外,恒昌醫藥也存在因銷售劣藥被處罰的歷史。據招股書披露,恒昌醫藥經營的藥品奧美拉唑腸溶膠囊不符合藥品標準規定,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七)項規定的“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的藥品”的情形,被定性為劣藥,2021年11月25日,被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處以沒收違法所得74445元的處罰。
而銷售劣藥的“黑歷史”不但會影響到消費者對于恒昌醫藥旗下產品的信任,對公司品牌會產生不良影響,同時也表明公司在管理方面存在不小的問題。
采購數據不合理
《紅周刊》記者在核算恒昌醫藥采購相關數據時,發現其中存在較大異常。
據招股書披露,恒昌醫藥2021年1-9月向前五大供應商采購原材料的金額為1.67億元(詳見表3),占采購總額的比例為16.43%,再算上當期的委外加工費用135.09萬元,可以計算出當期的采購總額約為10.19億元。根據其所適用的13%的增值稅稅率估算,2021年1-9月恒昌醫藥的含稅采購總額約為11.52億元。
在2021年1-9月的合并現金流量表中,恒昌醫藥“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為12.25億元,剔除當年預付款項增加的742.18萬元的影響之后,則與采購相關的現金支出為12.18億元。將含稅采購額與現金支出相勾稽,則可發現2021年1-9月含稅采購比現金支出少了6586.82萬元。理論上,該部分應體現為經營性債務的減少。
可事實上,恒昌醫藥2021年1-9月的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合計達3.84億元,比2020年相同項目減少了2177.11萬元,而這一結果與理論應減少額存在了4409.70萬元的偏差。
2020年情況同樣令人感到奇怪。招股書披露,恒昌醫藥2020年原材料采購額和委外加工費用合計高達13.06億元,按照13%的增值稅進行估算,可以得知2020年恒昌醫療含稅采購總額為14.76億元。
同期,恒昌醫藥“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為14.71億元,剔除當年預付款項增加的3691.69萬元的影響之后,則與采購相關的現金支出為14.34億元。將含稅采購額與現金支出相勾稽,可發現2020年含稅采購比支出現金多了4144.52萬元。
與此同時,2020年的應付賬款及應付票據合計增加了1.72億元,與理論值的偏差高達1.31億元。
連續兩個周期,采購金額均與現金支出及經營性負債之間勾稽異常,對于這一不合理現象,還需恒昌醫藥進一步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