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劫持”、數據“殺熟”、“水軍”造謠、醫藥“回扣”……這些不正當競爭行為將得到集中整治。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在全省范圍內集中開展為期7個月的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七大領域18種違法行為。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范圍覆蓋線上線下,針對當前社會關注度高、民生反映強烈的市場不正當競爭亂象,突出平臺(共享)經濟、網絡領域知識產權和商譽保護、醫藥購銷、醫療美容等重點行業,集貿市場、校園周邊、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城鄉接合部、旅游景區等重點區域,節假日、重大慶典、交易展會以及“雙11”“6.18”網絡集中促銷期等重點時段,農民、兒童、學生、老人等特殊群體,聚焦市場主體、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和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難點堵點問題,重點推進。
專項行動將集中整治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平臺企業利用技術手段實施“二選一”,實施限流、屏蔽、流量“劫持”、數據“殺熟”、捆綁軟件、惡意不兼容等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正常經營或者運行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經營者采用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誤導性展示用戶評價、以惡意好評觸發電商平臺懲罰機制、虛構流量或交易互動數據行為;利用網絡軟文、網絡紅人、知名博主、直播帶貨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行為。
專項行動將集中整治違規商業炒作行為,包括利用慶祝活動宣傳報道或者領導人講話內容等對其商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假借“特供”“專供”等名義對商品作虛假的商業宣傳行為;利用會銷等方式對與慶祝活動相關的工藝品、紀念品等作虛假的商業宣傳等行為。
專項行動將集中整治醫藥購銷企業不正當營銷行為,包括醫藥購銷“回扣”行為;捆綁推銷藥品耗材行為;借助科研合作、學術推廣等名義在設備采購、工程建設、科研經費等重點領域實施商業賄賂行為;疫情防控物資出口企業在獲取相關生產資質、參加招投標及供應商審查、簽訂采購合同、組織生產銷售、目的地貨物通關、外方質量抽查等環節實施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此外,專項行動還將針對侵犯網絡領域知識產權和商譽、違規商業炒作、違法促銷、不正當醫療美容服務及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集中整治。
近年來,浙江不斷強化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線上線下虛假宣傳、商業詆毀、仿冒混淆、侵犯商業秘密等違法行為,取得積極成效。去年浙江省共立案查處各類不正當競爭違法案件1540起,罰沒款金額7355萬元。
此次專項執法行動將持續至今年年底。專項行動期間,浙江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充分發揮區域間執法協作機制優勢,強化信息共享、線索移送、案件協查和聯合執法,適時開展區域聯合行動。同時,強化與公安等部門執法協作,形成行刑銜接合力,加大執法震懾力度,確保重拳整治落地見效。(張 律 記者曹吉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