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求醫住院過程中有遇到過因護工公司與護工之間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互相推諉責任嗎?有遇到過護工因職業能力不足造成陪護事故嗎?出現陪護事故,會因為護工沒有賠償能力而申訴無門嗎?最近,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獲悉,《浙江省醫院陪護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已于近日出臺并發布,將于202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生效實施。據悉,該示范文本是全國首個醫院陪護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其制定發布將引導破解醫院陪護服務行業當前的難點痛點。
據了解,新的《示范文本》明確了醫院陪護服務合同的兩種類型,厘清了主體間法律關系。示范文本中分別制定了三方居間合同和雙方合同。三方居間合同明確了護工公司、護工、患者三者之間的法律關系,雙方合同則明確了護工公司與患者之間的服務法律關系,此舉將引導患者慎重合理地選擇服務提供方,有效減少患者和護工之間的服務糾紛。《示范文本》還規范醫院陪護服務涉及主體的權利義務,保障合同各方合法權益。首先明確護工公司或居間方的義務責任。三方居間合同明確,有過錯的居間方應承擔其過錯范圍內的責任,能促進患護關系健康和諧,也有效保護護工合法權益。示范文本通過明確護工的休息時間、加班工資、服務內容、免責條款等保障護工的合法權益,進而提高陪護質量。同時充分保障患者合法權益。在合同類型上患者或家屬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三方合同或雙方合同,在服務模式上可根據患者病情采用一對二、一對多等其他服務模式,進一步提升患者的獲得感和安全感。此外,新發布的《示范文本》首引醫院陪護服務責任保險條款,將降低事故賠償風險。
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合同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強醫院陪護服務合同行政監管工作,重點對全省醫院陪護服務機構做好宣傳引導,協同省家庭服務業協會全面推行使用《浙江省醫院陪護服務合同(示范文本)》。進一步探索實施醫院陪護服務合同格式條款非法定備案的自愿公示,建立社會共治機制。同時,加大合同行政監管數字化應用,持續更新豐富敏感詞句庫,優化升級合同格式條款AI智能比對系統的功能,不斷提升醫院陪護服務行業霸王條款的發現和清除能力。(通訊員 市聞 記者 汪曉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