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有品牌的博弈,內有稅務問題帶來的利潤壓縮,大網紅們的直播間,“印鈔”能力或將迎來一個“冬天”。
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稅務部門公布一項網紅偷逃稅款的消息,網絡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因偷逃稅款,將被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款分別計6555、31萬元和2767、25萬元。
朱宸慧即知名主播雪梨,在淘寶平臺擁有超3000萬粉絲,林珊珊在淘寶平臺的粉絲數也超1000萬,此次偷逃稅款的消息一經爆出便引發廣泛輿論關注。
比起此前鄭州某網紅偷稅漏稅600萬,此次雪梨和林珊珊兩大知名網紅偷稅丑聞,對于網紅直播帶貨產生的稅務問題又引發新一輪關注,有觀點認為,雪梨和林珊珊的翻車,或許意味著網紅帶貨行業要迎來一番整頓。
而雪梨和林珊珊被查之后,除了網紅群體可能迎來的“補稅潮”,對于依靠直播帶貨增長的平臺而言,是否也將迎來一番新的動蕩?
同一家公司,兩名大網紅偷逃稅款幾千萬,補繳的稅款,滯納金以及罰款數額接近億元,這樣的案件十分罕見。
天眼查信息顯示,朱宸慧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共13家,其中8家處于存續狀態,林珊珊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共8家,其中4家為存續狀態。
此外,天眼查中,關于林珊珊的簡介詞條標明,其是宸帆自主孵化的首名紅人,全網粉絲覆蓋超2000萬。
在杭州稅務部門的通報中,還提到李志強涉嫌策劃、實施和幫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稅,并干擾稅務機關調查。目前,稅務部門已依法對李志強進行立案檢查,將依法另行處理。
天眼查信息顯示,李志強同樣在雪梨擔任法定代表人的杭州宸帆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有持股,另據紅星資本局報道,宸帆電商首席首席戰略官就叫“李志強”。
事實上,有關雪梨涉嫌偷逃稅款的問題,此前就有相關消息傳出。
雙十一前夕,稅務部門曾發文稱: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發現,兩名主要從事電商和直播帶貨的網絡主播涉嫌通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
彼時,有坊間傳言稱,稅務部門提到的這兩位主播是雪梨和薇婭,不過很快,雪梨和薇婭方面相繼辟謠了這條消息。
如今再看這條消息,內容中涉及到的浙江廣西兩地稅務部門聯合調查,涉案主播應該就是雪梨和林珊珊。
11月22日晚間,雪梨就偷逃稅款一事公開發文致歉,她表示,自己幾乎所有時間都忙于一線業務,忽視了專業財稅知識的學習,稅收法律意識淡薄,導致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并表示將及時補繳稅款,繳納罰款和滯納金,暫停直播間直播,進行規范整頓。
同時,林珊珊也發表了和雪梨類似的致歉文章,同樣將此次偷逃稅款問題歸咎于自己缺乏財稅知識,并暫停直播。
開啟直播賣貨之路,是雪梨從普通網紅淘寶店主走近資本的重要一步。
天眼查信息顯示,雪梨掌舵的宸帆電商自2019年以來已經進行了3輪融資,其中僅2021年,宸帆電商就實現了兩輪融資。
疫情以來,隨著直播電商的火速發展,雪梨也在這個領域持續發力。
此前,在與網絡紅人周揚青的一場直播中,雪梨直播間人氣大漲,帶動了其百萬級別的漲粉。
2020年到2021年是雪梨直播帶貨發力的重要年頭,這期間,雪梨效仿李佳琦和薇婭,多次邀請明星到自己直播間做客,雪梨直播間因此人氣大漲,截至目前,雪梨已經是淘寶平臺僅次于李佳琦和薇婭的第三大人氣主播。
10月20日,雙十一大幕正式拉開,當日李佳琦和薇婭創造了百億銷售額,雪梨的戰績雖然不及“一哥一姐”,但首日的銷售額也高達9.3億。
雖然吸金能力不比一哥一姐,但是作為淘寶第三名的超級主播,雪梨直播單場也能到手上億元。
據南方都市報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稱,雙十一期間,雪梨直播間美妝類目產品的坑位費在15萬元左右,以10月20日雙十一開幕當天的數據來看,當日雪梨一場直播的銷售額是9.3億,按照20%-35%的傭金比例來算,正常直播下來,雪梨僅傭金費用到手就有近2億元的收入。
如果不考慮和機構的分成,按照45%的納稅標準來計算,這場直播的傭金收入,這筆傭金要繳納的稅款就將近9000萬,如果再與機構進行分成和納稅之后,雪梨真正到手的錢或許僅有數百萬。
面對上千萬的傭金和稅金,雪梨和背后的公司動了避稅的心思,而這還僅僅是雙十一開幕當天一場直播的傭金情況。
回望雪梨的帶貨歷程,這樣千萬乃至上億級別的成交額數據并不鮮見,背后的傭金以及納稅金額可想而知。
此次雪梨林珊珊偷逃稅款案件曝光,讓不少人再次聚焦網紅主播收入問題。
而杭州稅務部門的案件通報中,也明確提出,李志強對于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稅款有策劃和幫助行為,因而這種偷逃稅款的主觀性不言而喻。
有網友質疑,此次雪梨林珊珊偷逃稅款數額巨大,是否會承擔刑事責任。
據了解,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對逃稅罪作出修改,在刑法第二百零一條中增加了初次違法免罪規定,只要按稅務機關要求補繳了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已受到行政處罰,就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來看,此次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稅款屬于初犯,且明確表態將積極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等,所以將會被免于刑事處罰。
一直以來,關于直播帶貨收入和納稅的界定都存在很大爭議,自從直播帶貨火爆以來,各大主播不斷創造銷量神話,而他們在賣貨節節高的同時,到底繳納了多少稅款,這個問題在帶貨主播那里一直諱莫如深。
據北京時間報道,律師金郁繽表示,帶貨主播主要的經營方式是替他人推銷、打廣告,獲得的廣告收入應當算在勞務報酬這個所得項目來計算納稅。
拆分項目、拆分訂單、把資金打散、把額度降低,這都是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的行為。
此次雪梨和林珊珊偷逃稅款的行為,都涉及到建立個人獨資公司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分為9種,不同種類的收入按照不同的征收方式、稅率來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新浪科技援引律師王陽的說法,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的計算方式有重大優勢,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在扣稅方面可以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
此外,為了避稅,個人獨資公司還可以通過虛增發票、虛增成本的方式,讓應納稅所得稅降低。
另據了解,按照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為35%。相比之下,如果按照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稅率標準則為45%。
因此也就不難理解,雪梨和林珊珊通過個人獨資方式偷逃稅款的問題。
事實上,自從直播行業發展以來,有關主播收入和納稅的問題一直備受爭議,雪梨和林珊珊背靠宸帆電商,屬于通過個人獨資企業的形式進行避稅。
但是,主播行業的收入是多元化的,除了帶貨傭金,還有坑位費,以及打賞等一些形式的收入,各種形式的收入該如何進行納稅,這方面的界定還存在不少質疑。
特別是依靠平臺進行直播帶貨賺取收益的主播,通過平臺端實現的收入該如何納稅,平臺又是否有責任和義務對主播納稅進行相應的規范。
以目前直播帶貨的重要渠道抖音和快手為例,主播通過這些渠道進行帶貨和成交,每一筆訂單都有相應的記錄,成交后也會有相應的模式進行扣稅,但是訂單之外,背靠企業的主播避稅途徑還是很多,比如雪梨和林珊珊這次的避稅行為等。
總之,平臺對于主播納稅的監管和規范程度有限,加之主播收入過于多元,平臺的規范能力覆蓋范圍受限。
當主播們開始補稅,未來直播帶貨還能繼續瘋狂撈錢嗎?
從平臺的角度來說,抖音快手淘寶等依靠直播電商發力主要業務的平臺,對主播的依賴性相對較強,主播的收益以及創造的GMV對平臺的影響很大。
接下來,主播要面臨的是到手的收入減少,這部分成本和支出或許會轉嫁到品牌身上,坑位費傭金等或許都會受到影響,對于依靠帶貨來增長的平臺而言,如何平衡品牌和主播之間的金錢博弈,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隨著偷逃稅款問題的持續發酵,有關封殺雪梨林珊珊的聲音不絕于耳,在此次杭州稅務部門公布的消息中也提到,兩名主播在文娛領域稅收綜合治理中自查自糾不到位。
11月23日,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公布了第九批網絡主播警示名單,警示人員共計88人,其中,包括吳亦凡、鄭爽、張哲瀚等演藝人員,也包括諸如郭老師,鐵山靠等網絡主播。
相關負責人也提到,(部分失德藝人)在直播平臺開通賬號,通過網絡表演或網絡營銷(直播帶貨)獲取經濟收益。
根據國家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禁止劣跡藝人轉移陣地復出”相關精神,決定首次將違法失德藝人納入網絡主播警示名單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公布的被封禁名單中,就有因偷稅漏稅被封殺的藝人鄭爽。
作為淘寶排名第三的超級主播雪梨,這次成為偷逃稅款被打擊的典型,很明顯是在給直播帶貨領域敲響警鐘,無論是千萬粉絲的大網紅還是身家數十億的企業家,只要偷逃稅款的違法行為坐實,都不可能逃脫相應的處罰。
雪梨和林珊珊這次的翻車,或許不僅僅是一封致歉信就能翻篇這么簡單,二人的逃稅劣跡或將成為直播帶貨行業的一個分水嶺,有逃稅劣跡的主播或許會成為第二個鄭爽和范冰冰。
稅收問題之外,接下來大網紅直播電商的路似乎也不會太好走,此前就有鄭州一網紅補繳600萬稅款的消息,加之此次雪梨林珊珊被查,因為偷逃稅款而翻車的網紅一旦被曝光,除了公開致歉,其名譽很難不受影響。
網紅自身除了賣貨屬性,在一定程度上和藝人一樣,吃人設紅利,偷逃稅款給網紅帶來的負面影響有幾何,其實參考此前辛巴因為“糖水燕窩”事件翻車,以及范冰冰鄭爽被網友抵制等問題便可見一二。
而縱觀整個直播行業,除了接下來可以預見的“補稅風暴”,雙十一期間“歐萊雅叫板薇婭李佳琦”搞出的最低價問題也從一個側面證明,品牌給主播的施壓越來越明顯。
外有品牌的博弈,內有稅務問題帶來的利潤壓縮,大網紅們的直播間,“印鈔”能力或將迎來一個“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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