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銷數據勾稽異常
產量有夸大嫌疑
除了上述諸多疑點之外,《紅周刊》記者進一步核算其產、銷量與產成品之間的勾稽關系,發現其披露的產量數據可能不實。
據招股書顯示,2019年,華慧能源電芯產品的產量和銷量分別為7895.79萬個和5876.10萬個,故其當期生產結余量應當為2019.69萬個,為本期完成生產但尚未對外銷售的產品,應計入存貨的產成品中。
此外,當期其產品的銷售價格為3.53元/個,綜合毛利率為46.47%,據此看推算出其產品單位成本為1.89元/個。2019年,華慧能源的產成品金額為4741.21萬元,較上期的3538.68萬元,增加了1202.53萬元,可換算出其當期新增產成品數量為636.39萬個。然而,該數量卻較上述通過產銷量核算出的2019.69萬個應增加數量少了1383.30萬個。
以同樣的方式計算其2020年相關數據,其產量和銷量分別為5212.22萬個、4910.47萬個,當期結余量應當為301.75萬個。根據單位銷售價格和綜合毛利率可推算出其產品單位成本為1.75元/個。2020年華慧能源存貨中的產成品減少額為222.83萬元,可推算出其本期減少產成品數量127.46萬個,一增一減下,與301.75萬個理論結余量相差429.21萬個。
分析上述差異產生的原因,不排除華慧能源存在夸大產量的可能,如果產量數據虛增,銷量不變,則會出現上述結果,而這會對其產能利用率產生影響。
2019年、2020年,其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0.67%、74.50%,其中2019年,產能已接近飽和狀態,但若剔除上述差異部分,其產量分別降至6512.49萬個、4783.01萬個,產能利用率則分別下降至75.20%、63.10%,呈現出產能閑置的狀態,若果真如此,則其募資擴產的必要性就值得商榷了。
營收真實性待考
除了產量數據存疑外,華慧能源營業收入與相關財務數據之間也難匹配,其中存在上千萬元的差異。
據招股書顯示,2019年,華慧能源實現營業收入2.09億元,其中,境外收入為6241.55萬元,適用于免、抵、退稅政策,境內收入適用的增值稅稅率自2019年4月起,由16%下調至13%,將營收按月平均,可估算出其當年含稅營業收入金額為2.29億元。
當年,華慧能源“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金額為1.94億元,本期其預收賬款及合同負債的合計增加額為104.76萬元,剔除該影響,將現金流入金額與含稅營業收入相較少了3546.51萬元,理論上,該差額應體現為經營性債權的增加。
2019年,華慧能源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金額為3374.75萬元,較上期末的2360.12萬元增加了1014.63萬元,應收款項融資較上期增加了1429.75萬元,其經營性債權合計增加了2444.38萬元,但這較理論應增加額少了1102.13萬元。
我們以同樣的方式來核算其2020年數據。華慧能源當期實現營業收入1.91億元,其中境外收入為8116.84萬元,境內收入適用于13%的增值稅稅率,可估算出其當年含稅營業收入金額為2.05億元。
當年,華慧能源“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金額為2.01億元,本期其預收賬款及合同負債變動額較小,無需考慮該因素影響,將現金流入金額與含稅營業收入相較少了347.31萬元,理論上應當導致經營性債權有差不多金額的增加。
當年,其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減少額為68.14萬元,應收款項融資減少額為1002.87萬元,合計減少額為1071.01萬元,一增一減下,與理論應增加額相比,出現了1418.32萬元的差額。
華慧能源連續兩年的營業收入均存在上千萬元的勾稽偏差,其銷售收入的真實性有待進一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