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稱:溫縣某中學一名高三學生在宿舍吃泡面被學校開除,另有三名學生被處罰(學校要求家長買20箱泡面擺到學校示眾),此消息一出,網友紛紛感慨,還好畢業早!
對于學校的行為,部分家長表示理解,認為高中生正處于學習沖刺的關鍵時期,吃泡面對身體不好,但也有家長表示質疑,認為吃什么是學生自己選擇,學校無權干涉學生吃什么,而本人認為,不讓學生上課帶手機,禁止學生私自使用大功率電器,這個無可厚非,但不讓吃泡面很難理解,也有可能學校處罰的是學生違規使用大功率用電器,只是誤寫成對吃泡面的處罰,但如果是這樣,學校的公示信息就屬于明顯的錯誤,需要進行及時更正。
↑學校工作人員回應:最近因上火發燒請假的學生較多,所以不允許吃泡面,學生沒有被開除,被要求買的泡面已被家長取回。
↑溫縣縣委宣傳部新聞科工作人員也稱,該學生沒有停課更沒有開除,學校規定不允許吃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被要求買的泡面已被家長取回。
針對此事,15月10日13時39分,溫縣縣委宣傳部發布有關情況的通報。
名為《關于溫縣一中有關輿情的通報》,落款為溫縣教育局。全文如下:
▲網傳圖片顯示,溫縣一中一名學生寢室吃泡面被“預開除”
日前,網傳“溫縣一中學生因在寢室吃泡面被開除”有關情況,溫縣教育局對此高度重視,成立專門工作組,對此進行了調查。
經查,11月25日12時許,溫縣一中高三年級四名學生在寢室吃泡面時,被寢管人員當場查到。依據《溫縣一中學生獎懲量化積分考核細則》“學生可在餐廳食用泡面,禁止在寢室內吃泡面、辣條等有異味的食品,可以食用面包、水果等無明顯異味食品”有關規定,鑒于四名學生的行為給其他學生休息、宿舍環境造成負面影響,為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學校研究之后給予四名學生“寫出紀律和成績保證書,扣除個人量化積分10分”處分。網上所傳“學生因吃泡面被開除”不屬實。
▲事發的溫縣第一高級中學(大河報記者12月10日攝)
為強化教育警示作用,學校和學生家長溝通后,要求家長購買泡面進行展示。對此做法,縣教育局調查核實后,認為做法失當,責令溫縣一中以此為戒,強化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改進工作方式方法,處理好嚴管和厚愛的關系;溫縣一中采取多種措施,對此事件進行總結、反思,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全面整改,提升教育管理效果。
目前,溫縣一中高三全體師生正在備戰來年高考,我們懇請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為孩子們營造更加優良的學習環境。衷心感謝廣大網民對我們工作的監督、關心和支持。
(綜合梨視頻、北京時間、大河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