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小哥見義勇為
勇敢的為女孩抓到了偷手機的賊
不過這表揚還沒到索賠單到先到了
小哥很委屈到底咋回事?
8月6號晚上十點多,UU跑腿師傅小楊騎電動車經過姚寨路和黃河路交叉口東北角時,聽到一陣哭喊。七夕節的前一晚看到這一幕,小楊還以為是小情侶吵架,可接下來女孩的舉動告訴他,事情并不簡單。
得知是女孩手機被偷了,熱心的小楊趕緊讓她坐上車,二話不說就追了上去,追到東明路和緯五路交叉口東南角時,小楊瞅準機會出手了!小楊騎車撞倒了騎電動車逆行逃跑的小偷的時候,小偷的車剮蹭到了旁邊的一輛白色轎車。
很快,交警和鄭州市公安局豐產路分局民警都趕到了現場,涉嫌扒竊的嫌疑人也已被刑事拘留,關押在第三看守所。
小偷被抓住了,女孩的手機也被追回來了,事情也算是“大圓滿”了,可讓小楊萬萬沒想到的是,“麻煩”又找上門了——被剮蹭車主找他索賠2000元。
于是,無辜被索賠的小楊委屈:見義勇為怎么反被索賠了?無辜被偷手機的女孩委屈:賠償的錢比手機都貴,沒法幫他賠啊!無辜被剮蹭車輛的車主也委屈:我車被剮了就沒人管了?
在已有交警、民警介入的情況下,還會讓三個無辜的人去協商賠償問題!這是怎樣的一個咄咄怪事!
記者查閱了《民法總則》與《侵權責任法》的相關法律法規,與律師說法,見義勇為而使自己受到損害時,應有侵害人(本案的小偷)承擔主要責任,受益人(本案女孩)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更何況,小偷還是逆行逃竄。所以這件事的賠償邏輯是非常清晰的,那私家車主為什么會找到跑腿小哥讓他進行賠償呢?原來,在案發當天,交警認為此案涉及到偷盜,不是一起簡單的交通事故。所以認為應該由派出所進行處理。但是派出所認為自己只能處理偷盜案件,交通事故應該由交警負責。如此兩邊一推諉,就把跑腿小哥推入了進退兩難之中。
所以說來說去,就是缺少了一張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一張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一些執法人員眼里或許是小事,但是對于切身經歷其中的當事人,卻是天大的事,不然這個微信名“真善美”的淳樸跑腿小哥、不然這個堂堂的七尺男兒,也不至于在鏡頭前委屈流淚!
見義勇為是人性良知的體現,是在豐沛的社會良善土壤中孕育而出的。但是近年來,英雄流血又流淚的案例不斷,從南京彭宇案,到江蘇男子見義勇為被索賠60萬……一個個寒心案例,已經嚴重傷害了國人見義勇為的信心與熱情。
在這種社會背景之下,基層執法人員更應該拿出態度、拿出行動,用執法結果來引導社會風尚,在合法合規的條件下,最大程度的維護好見義勇為者的權益!
警方回應:堅決不讓見義勇為的跑腿小哥流汗又流淚!
事后,不少網友和讀者紛紛支持外賣小哥見義勇為的義舉,認為小哥不應該流血又流淚!8月17日,記者從鄭州警方獲悉,在事發后,鄭州交警以及鄭州豐產路分局民警已經積極協調此事,8月15日,當事者三方已經協調好此事,豐產路分局民警也幫車主聯系好了修理廠。
民警稱,見義勇為是人性良知的體現,堅決不能讓熱心小哥流汗又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