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房、團購房、優惠房、經適房、公租房等五花八門的低價房源,怎能不讓想買房的人心動?一旦遇到類似好事,千萬要擦亮眼,如遇下面這兩個類似的套路,請你及早選擇報警,以免損失巨額錢物后追悔莫及。
5月25日,在鄭州市二七區居住的魏女士到鄭州市公安局嵩山路分局案件偵辦大隊報警稱,其在2013年9月至2019年5月期間,通過本家侄女魏某認識了其丈夫王某強,王某強自稱是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員工,他親姨是該公司董事長,手中有內部低價房源出售。2013年10月初,王某強說開發商需要資金周轉,可先交3萬元定金訂房,之后的兩個月內,王又以同一理由分別4次要了共計14萬元。耐心等待一年,2014年12月,王某強打電話以要不要停車位為由,再次讓交了8萬元車位費。
隨后幾年,魏女士無數次詢問房子手續問題,王某強或不接電話,或不停更換手機號碼,玩失蹤、找理由拖延成了家常便飯,直到2019年4月,見到所說的樓盤早已交工還沒有房子的音訊,就到公司了解情況,公司告知沒有王某強此人,就連他的董事長姨媽都是虛構來的,把蓋有公司印章的借條拿出被當場斷定是假章。更為悲催的是,魏女士還把朋友楊某國也介紹給王某強購買內部房,楊某國先后交了12萬元,只給他打了一張蓋有該房地產印章的12萬的借條,隨后,楊某國也選擇了向嵩山路分局報案。
民警遂對此時展開調查,經過偵查發現王某強存在虛構身份和事實的詐騙嫌疑,且行動神秘狡兔三窟,對其活動軌跡和社會關系進行摸排后逐漸縮小偵查圈。2019年6月13日,在王某強經常活動地,受害人發現其蹤跡并通知民警,偵查員李琦立即帶民警趕到,將王某強堵在一處出租房處抓獲。
經訊問,王某強、男、41歲、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原在金星啤酒廠工作,后辭職做服裝生意,為了能在生意上資金周轉,他因急需借錢,就編造一系列謊言并刻了一枚河南某某置業有限公司的印章以騙取得親戚朋友的信任,將騙來的錢用來吃喝玩樂和還做服裝生意的欠款。至于購買房子的事,根本就是子無虛有,他抱著拖一天是一天心態,直到露餡為止。
無獨有偶。5月29日,在二七區經營小吃店的李某玲來到嵩山路分局案件受理大廳報警稱,2016年4月,她通過朋友羅某認識一名叫王某崗的男子,其自稱是華潤燃氣公司的員工,在中原區桐柏路梧桐心語小區有內部房出售,價格每平米5500元。當年9月,在小吃店內她交給王某崗30000元現金作為房子的定金,王某崗收到錢后以“王某剛”的名義寫了一份收據,并承諾7天內讓李某玲到售樓部簽定購房協議。
可是,在2016年9月至2018年9月間,先后花費5000余元請王某崗吃了10余次飯,也沒見到房子,后經多次聯系王某崗,其便寫下字據承諾30天內賣給房子,可到了11月份,仍沒有消息,到該公司了解也沒有王某崗其人,連簽協議時的王某剛名字和身份證號碼都是虛假信息。
接到報警,民警發現報案人報王某崗虛構各種信息騙取受害人錢物的屬實,遂立案調查。6月13日,中間人羅某感到對不起受害人李某玲,就讓朋友約王某崗出來吃飯,后通知李某玲趕到協商退款事宜,李某玲撥打110報警,巡邏民警趕到后將王某崗抓獲并移交辦案民警。
經訊問,王某崗,男,南陽市宛城區人,高中畢業后到鄭州打工,2018年無業至今。其對虛構事實和身份騙吃騙喝的事實供認不諱,期間為了騙取李某玲等人的信任,他在桐柏路梧桐心語小區附近的一家房產中介公司,以買房人的名義借出一把鑰匙交于讓羅某帶李某玲去看房,后錢花完后,無法再拖延時間,就開始不接電話和回復微信,有意躲避受害人。
目前,兩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強、王某崗均被警方刑事拘留,有被騙的受害人可以到嵩山路分局案件偵辦大隊報案處理,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辦案民警提醒市民,購買房屋屬家庭大額消費,一定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莫要輕信不了解
的陌生人的承諾,把錢物交給別人一定要先對其的身份做一個詳盡的了解,不要等發現問題才去調查取證;對購置的房產要到相關管理部門核實真實性,切勿輕信所謂內部優惠等口頭協議便交納巨額定金;事后一定要將各種票據和轉賬記錄保存,以免讓騙子逍遙法外后人財兩空,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