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鄭州市政府《關于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試行)》(鄭政文〔2018〕137號)要求,鄭州市城管局于3月26日至31日組織對市區投放的哈啰、摩拜、青桔、OFO單車第一季度運維管理情況進行了全面考核。一季度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為:青桔(61.7)、摩拜(59.5)、哈啰(57.9)、OFO(44.9)。
據悉,考核采取第三方公司與各區(管委會)每月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第三方公司主要采取實地走訪、隨機抽查、網絡問卷調查、調閱相關文檔等方式對企業運營機制、信息化監管、車輛管理、用戶服務、附加項等五大項進行考核。
鄭州各區(管委會)考核由各行政區自行組織實施,主要圍繞車輛質量、車輛停放、安全管理與備案率等情況進行。考核采用百分制,第三方公司考核分占比70%,區級考核占比30%。
經評定,一季度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為:青桔(61.7)、摩拜(59.5)、哈啰(57.9)、OFO(44.9)。根據《關于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服務質量考核辦法(試行)》規定,決定削減OFO單車5000輛市場配額。要求于四月底前將5000輛單車清出鄭州市場。
第一季度的市區共享單車管理工作經各級與共享單車企業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績。一是市區主要街道、地鐵口等區域共享單車擺放秩序有顯著提升;二是企業運維能力加強,市區范圍內單車倒伏、積壓現象顯著下降;三是清運工作持續開展。小黃車破塤報廢車輛數量顯著下降。
鄭州市城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考核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一是運維能力還未到達管理要求,在部分路段有倒伏、積壓現象;二是禁停區管理不到位。禁停區內仍有少數車輛違規停放,哈啰單車未落實禁停區違停5元扣費標準;三是個別單車企業不執行政府禁投令。哈啰單車未經批準擅自在鄭東新區投放電動助力自行車并私設騎行APP。四是各區(管委會)停車場中被查處待處理的車輛清運不及時,其中小黃車情況最為嚴重。
上述負責人介紹,未來將加大管理力度,要求企業后臺數據向市城管局開放,加強市區內共享單車總量控制,進一步加強禁停區管理。嚴查各企業禁停區落實情況,對私撤禁停區電子圍欄、不按標準罰款的企業嚴肅處理,結合綜合交通整治要求,重點在十四條嚴管街等區域進一步擴大禁停區范圍。
此外,督促企業車輛清運,針對長期侵占停車場、空地等公共資源的單車企業,督促其限期清運,逾期未清運的由主管部門核實后實施行政強制代履行。(記者 阮海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