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還能偷400多天!”在民警審訊時,石某有些得意地說。日前,來安警方破獲一起盜竊案,兩名14歲少年被抓。據(jù)警方介紹,兩人在多地作案40余起,涉案價值20多萬元。他們在網(wǎng)上搜索得知自己還不滿16周歲時,竟然對警方說出了這樣的話。
今年1月14日,來安縣新安鎮(zhèn)某手機店報案稱被盜,次日來安警方破獲此案,抓獲嫌疑人2名,帶破山東省、浙江省、江蘇省案件40余起,涉案價值二十余萬元。
經(jīng)查,1月13日夜,犯罪嫌疑人石某(男,14歲,明光市人)、孫某(男,14歲,盱眙市人)竄至來安縣新安鎮(zhèn)建陽南路某手機店內(nèi),撬開卷閘門入室盜取店里柜臺各種手機共計25部,價值4萬余元。當(dāng)晚,兩人便將手機低價販賣,所得贓款用于高檔場所喝酒唱歌等娛樂活動。據(jù)民警了解,嫌疑人石某兩人長期無人管教、有家不回,便各地流竄于浙江、湖北黃岡、江蘇淮安、盱眙、安徽蕪湖、滁州、全椒、明光等地入室盜竊,贓款用于高檔場所揮霍,曾被多地警方抓獲,但均因年齡不滿16周歲被釋放。石某交代有一次偷了70多部蘋果手機,但仍因年齡而無法處理,隨后膽子越來越大。在網(wǎng)絡(luò)搜索不滿16周歲盜竊等相關(guān)法律條款后,石某更加肆無忌憚。目前,案件仍在深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