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企業致歉就可免責?
我們經常能在各大新聞媒體上看到這樣的消息:有一些人,他們似乎忘記了為國家安定犧牲生命的這些英雄,在他們心里,英雄只是炒作,在他們口中,英雄成了調侃的對象。有人痛斥他們是“現代漢奸”,有人將罪名歸因于“娛樂至死”的不正風氣。但無論如何,對侮辱英烈,我們零容忍!
主講律師
陜西望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王世冰律師
12月4日上午,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發微博,批評凱迪仕智能鎖發布的視頻廣告惡搞排雷戰士。隨后,涉事深圳市凱迪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微博發文致歉,表示已將涉事的視頻廣告撤掉。
廣告片《拆彈磚家》中,“拆彈磚家”在實驗室、農場等場所拆除炸彈均告失敗,其軀體逐漸被炸光,最后只剩一只手,但總能回到家并被爸媽“認出”,廣告片最后導向“凱迪仕智能鎖,指紋識別,一鍵開鎖”。江蘇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在微博中稱,涉事視頻廣告為凸顯“只有一只手也能開鎖”的品牌特點,不惜讓排雷戰士被炸至粉身碎骨,并引發眾網友憤怒。微博中強調,網絡營銷應有最起碼的道德是非觀念,不要把無知當創意,把惡搞當搞笑!
4日12時15分,爭議廣告涉事公司通過微博發布《致歉信》表示:我司視頻《拆彈磚家》廣告片給大眾帶來不適,對此我們真誠接受批評和建議,已第一時間撤掉該廣告,并向公眾誠摯道歉。涉事企業微博目前已經看不到《拆彈磚家》廣告視頻。
檢察官說法
只要侮辱英烈,都要受到嚴懲
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檢察官表示,自5月1日《英雄烈士保護法》施行以來,懲治“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行為,有了專門的法律利劍。國家發出了強烈的信號:決不允許以任何形式侮辱英烈,只要侮辱英烈,都要受到嚴懲。
《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變相用于商標、商業廣告,損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五條還規定: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行為,英雄烈士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英雄烈士沒有近親屬或者近親屬不提起訴訟的,檢察機關依法對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就是說,即便烈士親屬不提起民事訴訟,檢察機關也能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從建立人民英雄紀念碑到設立烈士紀念日,再到以法律武器守護和捍衛英烈,體現了國家和人民對英雄烈士的尊崇和緬懷。
檢察官最后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言論自由也不是為所欲為。不是一切價值都可以拿來戲謔、解構,不是一切東西都可以作為娛樂和商業的噱頭。互聯網無邊界,但互聯網卻是一個責任世界。對于侮辱英烈的網絡信息垃圾,網民要有抵制的自覺,內容平臺也應該守土有責,不能縱容,賺昧心錢。能力越大,責任越大,互聯網平臺只有把責任扛在肩上,才能走得更遠。
律師說法
任何人有權舉報損害英烈的行為
陜西望頌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副主任王世冰律師認為,智能鎖廣告惡搞排雷戰士的行為違反了《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英雄烈士保護法》、《廣告法》等法律。
違反了這么多法律,單方面道歉就可以不用承擔責任嗎?王世冰律師認為,應該視情節嚴重程度而定,如果是一般違法行為,道歉后可以免責;如果情節嚴重,單方道歉可以減輕其責任。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該廣告變相利用公職人員形象,用“磚家”等帶有污蔑性的詞語和殘疾肢體、鑲嵌著手的輪胎等侮辱性符號作為廣告內容,違法了《廣告法》。《廣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對于此類廣告違法行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可以處以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吊銷營業執照。
王世冰說,根據《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條第二款,近代以來,為了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實現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促進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而畢生奮斗、英勇獻身的英雄烈士,功勛彪炳史冊,精神永垂不朽之規定,排雷戰士屬于英雄烈士。侮辱英烈行為根據具體情節不同,承擔不同的責任。一般違法行為,需要承擔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撫慰金等民事責任;情節比較嚴重,可能會被行政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能涉嫌侮辱、誹謗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王世冰律師說,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權益的行為,向負責英雄烈士保護工作的部門、網信、公安等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網友觀點
這則廣告極其暴力冷血 不要拿無知當創意
網友也是一邊倒地批評,人為這種廣告低級無底線。
網友@盲人瞎馬認為,在這個金錢當道,流量為王的時代,一些廣告制作公司為了達到傳播效果,可謂是無所不用其極,經常挑戰社會道德底線,突破民族情感紅線,甚至觸犯法律,惡意調侃民族脊梁,肆意踐踏普世價值觀,實在讓人憤慨。
@環球網發文稱,這則廣告極其暴力冷血,涉嫌侮辱拆彈戰士。@楚國大夫說,這種廣告相關的制作公司不查封還留著過圣誕節?@小酒窩在努力的路上說,作為一名軍嫂,看到任何調侃軍人的廣告、笑話,都覺得不舒服,這也是每一位軍屬的感受,假如那些防爆烈士的家屬看到如此廣告,也可以感受到搞笑嗎?尊重國防英雄這是底線,和內心脆弱或強大沒有任何關系。
網友@夏夜淺酌說,拿無知當創意,把別人的生死當做自己品牌的宣傳,再好的鎖也是徒勞。@slientmode認為,表現一只手能開鎖,可以有很多方式,特地用拆彈戰士沒有必要,也很生硬,懷疑是故意侮辱。網友@陳BULANG建議,5年之內禁止涉事企業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點發布任何廣告。還有網友說,作為一個從不知道這個品牌的人來說,廣告成功了,但內容讓人不適,所以結論是:這個牌子的東西不要去買。@N-Force認為,這是故意蹭“排雷戰士”熱度,想做免費廣告,直接舉報給有關部分處理。 華商報記者 王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