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奈之下,徐紅一家還撥打了報警電話。在民警的協調下,院方叫來了當事的一名醫生和護士,與徐紅的家屬就此事進行協商。
醫院 黃護士:給她接生的時候,外面有個產婦,當時醫生在說另外一個產婦的事,我就聽到了三個字,男娃娃,然后就導致產婦聽成了她的孩子是個男孩,我也聽成了她家生的是男孩,我全程沒有看過孩子的性別,我就出來給他家說了。
當時在產房的周醫生證實說,她是和另一個醫生在討論另一個產婦還沒出生的孩子,黃護士錯把那個孩子的性別聽成了徐紅家的孩子。
醫院 周醫生:當時生出來是個女孩,我就問醫生,她回答的是女孩,當時還有一個產婦,去做了B超,就說了是個男孩。護士可能沒有聽清楚。
醫院一位姓陳的主任表示
那個孩子肯定是徐紅家的
醫院 陳主任:因為當天生孩子的就他們一家,肯定不會弄錯的。所以我們的意見就是,給予減輕1000元費用的補償。
院方一再重申,當時徐紅生產的就是一個女嬰,接生的兩位醫生都可以作證,所以根本不需要做親子鑒定。
醫院 陳主任:我們醫院非常確定說這個孩子就是她的。
記者:院方通過什么來確定?
醫院 陳主任:你說通過什么,我們周主任親自接生的,她這邊確認了,肯定是代表醫院確認了。
對于院方的說法,不管是徐紅的家屬、還是記者、甚至是在場的民警都覺得不合理,但是院方卻一再堅持說,只同意進行適當賠償,不同意出資去做親子鑒定。
醫院辦公室 張主任:要做DNA檢查,那是你們的自由,我們不能阻擋,你們要做你們就做,我們處理態度就是這樣。
記者:醫院應該為這個失誤買單,拿一個有科學依據的東西出來,證明這個孩子是他們親生的,所有的事情就解決了,為什么醫院不能做到這點?
就現在的情況來看,不管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徐紅家肯定都要帶孩子去做個親子鑒定,但個親子鑒定原本是可以避免的。
朝陽派出所民警:醫院說是兒子,現在是個女兒,這筆費用要他們承擔,肯定不合理。如果當時你們確定就是兒子或者女兒,他就不會去為這個事買單。
盡管記者、民警都在盡力的勸說院方,但院方的幾位代表始終沒有松口。最終,對方表示,會先內部開個會商量一下,再給徐紅一家一個答復。
11月23號晚上
院方和徐紅一家簽署了協議
同意出資帶徐紅和孩子
去做親子鑒定以確認孩子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