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發布《網絡約車與傳統出租車服務過程中犯罪情況》專題報告。數據顯示,2017年全年,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結案的被告為網絡約車司機(含快車、專車、順風車)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實施犯罪的案件量不足20件(經計算為18件),每萬人案發率為0.048,傳統出租車司機在服務過程中實施犯罪的案件數為170余件(經計算為175件),萬人案發率為0.627。
從案件量對比上,傳統出租車司機犯罪數量是網約車司機的9.7倍,萬人發案率是后者的13倍。無論從案件數量還是發生概率上相比較,網絡約車的安全性都遠遠高于傳統出租車。
關于司機數量的統計口徑,出租車司機人數采用交通部發布的《2017年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汽車數量139.58萬輛,以每車配備2名司機估算。網絡約車司機參考交通部全國網絡約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公布的駕駛員信息為373.4萬進行計算。
此外,專題報告指出,在出租車司機服務過程中實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27.43%),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16%),交通肇事罪(14.29%),盜竊罪(9.14%),危險駕駛罪(8%),強奸罪(6.86%)。在網絡約車司機服務過程中實施的犯罪,排名靠前的罪名有:故意傷害罪(38.89%),交通肇事罪(16.67%),強奸罪和強制猥褻罪(16.67%)。
其中,強奸罪的萬人發生率出租車是網絡約車的5.35倍,暴力犯罪萬人發生率出租車是網絡約車的9.17倍。從絕對數量來看,出租車強奸案件12起,網絡約車強奸案和強制猥褻共3起,出租車是網絡約車4倍;故意傷害罪案件出租車48起,網絡約車7起,前者是后者的6.9倍。
在犯罪總體情況中,口角紛爭引發司乘沖突案件中,涉車費問題最為顯著,網絡約車司機案件占比50%,傳統出租車司機案件占比42%。網絡約車司機犯罪中,行車路線和遲到分別位居第二、第三原因;傳統出租車司機犯罪中,因瑣事和拒載引發口角位居第二、第三原因。值得關注的是,網絡約車沒有因拒載引發的犯罪問題。
專題報告還提到,犯罪屬于臨時起意的,網絡約車司機案件占比61.11%,傳統出租車司機案件占比49.71%,有預謀的比重略高于臨時起意。這意味著,出租車司機有預謀犯罪比例高于網絡約車司機。
另外,出租車和網絡約車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夜間時段是作案高峰時段,網絡約車司機50%案件發生在該時段,傳統出租車司機近三成案件發生在該時段。從案件數量對比來看,夜間出租車案件52起,網絡約車案件有9起。
專題報道對乘客實施犯罪的案件特征分析如下,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網絡約車司機和傳統出租車司機侵害乘客的罪名集中在故意傷害罪、交通肇事罪和強奸罪,占比均超70%。其中,網絡約車司機上述三罪占其侵害乘客案件的比重為:故意傷害罪(42.86%);交通肇事罪(21.43%);強奸罪(14.26%)。出租車司機上述三罪占其侵害乘客案件的比重為:故意傷害罪(46.91%);交通肇事罪(11.11%);強奸罪(14.81%)。
從絕對數量來說,出租車司機對乘客故意傷害罪38起,網絡約車6起,前者是后者的6.3倍。出租車司機強奸乘客12起,網絡約車司機2起,前者是后者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