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 5月15日,香港證監會發布公告,對美即控股國際有限公司(美即控股)及其九名董事展開研訊程序。證監會認為,上述人員未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范圍內盡快披露有關法國化妝品集團L"Oréal S.A.(L"Oréal)于2013年可能對美即控股的已發行股份進行收購的內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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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美即控股于2010年9月24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并在有關收購生效時于2014年4月9日被撤銷上市地位。
該九名董事包括美即控股的主席鄧紹坤(男),三名執行董事佘雨原(男)、駱耀文(男)及鄭永康(男),以及五名非執行董事孫焱(男)、陳達信(男)、甄錦棠(男)、楊汝德(男)及董銀卯(男)。
證監會發現,美即控股及L"Oréal自2013年3月初起,便已數次就L"Oréal建議收購美即控股股份進行了商討。其中一次,鄧、佘、駱及L"Oréal的代表于2013年3月29日的會議中,就銷售美即控股的全部已發行股份達成了初步協議。
美即控股于2013年8月15日發出公告,指L"Oréal建議透過協議計劃收購美即控股的全部已發行股份,而于有關收購生效后,美即控股的全部股份將會以每股股份換取現金6.3元的方式予以注銷。公告發出后,美即控股的股價從前收市價,即2013年8月9日的5.05元,上升19%至2013年8月16日的6.01元。
證監會指出,美即控股于2013年3月29日已就潛在收購的結構與L"Oréal達成了初步協議,但直到2013年8月才披露有關L"Oréal可能進行收購的內幕消息,未有遵守法定企業披露制度下的規定。
證監會進一步指出,鄧、佘、駱及鄭的行為導致美即控股涉嫌違反披露規定,而美即控股的所有九名董事于關鍵時間均沒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確保設有妥善的預防措施防止美即控股涉嫌違反披露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