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訊網消息 5月9日,合肥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公布一起刑事判決,對科大訊飛一名財務人員侵占公款370萬元的違法行為,決定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
據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吳某,男,1991年3月出生,漢族,大學本科文化程度,原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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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吳某于2013年7月就職于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大訊飛公司)財務部門,2014年3月至今,在科大訊飛公司從事費用審核會計工作。
2014年底,吳某具備了修改公司員工相關報銷內容的權限。2015年4月,吳某使用在網吧撿到的趙某的身份證件,冒充趙某在建設銀行開辦了銀行卡。
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間,吳某多次利用職務之便侵占科大訊飛公司的錢款共計370.05萬元,均被其揮霍。在吳某侵占的錢款中,有346萬元為員工報銷款,13萬元為員工歸還的備用金、11萬元是其偽造借款審批單而套取的現金。
據了解,吳某在審核科大訊飛公司員工的報銷材料時,通過將員工的銀行賬號更改成自己的銀行賬號或者在原有的賬號后再添加一個屬于他或他控制的銀行賬號的方式,將公司員工真實報銷資金轉入趙某的賬戶。
另外,在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間,吳某向其公司員工謊稱自己私人的銀行卡可以用于收取員工歸還公司的備用金,要求公司多名員工將備用金轉入吳某本人的招商銀行賬戶內。期間,其還通過郵件的方式偽造部門領導、分管領導審批內容后,以科大訊飛公司其他員工的名義兩次向公司借款。
2017年4月13日,因被公司發現侵占公司款項,吳某在公司同事的陪同下前往中國建設銀行合肥蜀南支行查詢相關資金情況時,銀行人員發現可疑后報案,合肥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的民警前往銀行將吳某帶回。
2017年11月13日,吳某家屬代為賠償科大訊飛公司21萬元,科大訊飛公司對吳某表示諒解。
2018年3月14日,該案在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審理過程中,吳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罪名均無異議,當庭表示自愿認罪。
對此,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作為科大訊飛公司的財務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篡改、偽造單據等方法,侵占公司財產共計370萬元,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依照《刑法》等相關規定,法院對吳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責令被告人吳某退賠被害單位科大訊飛股份有限公司34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