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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業主車位充電樁安裝、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調整、業委會更換物業期間各方權利義務等與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民生案件。
據悉,所發布的案例中,有1宗涉及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安裝問題,在譚某訴某物業公司案中,法院判決支持業主為自有車位安裝充電樁的合理需求,解決了業主新能源汽車充電難題。有3宗案例涉及對物業公司管理行為的規范等問題,其中,在高某訴某物業公司案中,法院判令物業公司在未取得過半數業主同意情況下,其提高收費標準行為無效;在某物業公司訴吳某案中,法院判令房屋未明確交付的情況下,業主有權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為源頭防范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群體性矛盾激化提供指引。此外,還涉及未成立業委會小區的物業服務問題,在某物業公司訴蘇某案中,法院認定其所在的居委會代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有效,填補了未成立業委會小區管理的空缺,保障了小區生活井然有序。
近年來,廣東法院按照“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積極推進依法審理和訴源治理工作,多元化解“小物業”糾紛,守護人民群眾的“大民生”。今年1至7月,全省法院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收案6.5萬宗、結案5.8萬宗、調解成功4.2萬宗、調解成功率達七成。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 陳康秀 陳培純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莫偉濃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李鳳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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