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編|深海
7月11日,雷達財經從吳立駿律師處了解到,ST起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將于2023年7月21日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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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在今年5月10日晚間,ST起步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3]18號)。
經查明,ST起步主要存在兩方面的違法事實。一是ST起步2018年、2019年年度報告及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證監會查明,ST起步收入及成本的財務核算基礎數據采自道訊系統,ST起步通過道訊系統以虛構采購、銷售業務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利潤總額。
同時,ST起步存在股份代持未披露行為。2016年12月13日,ST起步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章利民和梁繼進、吳端雅、王天助、莊少卿4人分別簽訂《股權代持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約定章利民以每股5元的價格向上述4人轉讓其間接持有的ST起步股票合計2000萬股,但暫不辦理過戶,由章利民代為持有。在符合《協議書》約定的條件下,上述4人有權要求章利民回購股份。上述4人相關事宜由徐晨陽代為辦理。周建永和祁小秋為上述代持協議提供擔保并簽署擔保承諾書。
告知書指出,股份代持行為發生于2016年,結束于2019年。2000萬股代持股份占2018年、2019年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均為4.26%。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中,ST起步對上述股份代持行為均未予披露。
二是ST起步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
基于上述違法事實,證監會擬決定對ST起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700萬元罰款;對時任總經理周建永給予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章利民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罰款,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財務總監陳章旺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時任董事會秘書、董事、副總經理吳劍軍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9年4月28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4月28日收盤時持有ST起步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起步成立于2009年,位于浙江省麗水市,注冊資本為4.72億元,于2017年8月18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為童鞋、童裝和兒童服飾配飾等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
業績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該公司實現營收約8376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約32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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