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住在鼓樓區柳河路附近的陳大爺,走出家門口后,望著河邊小路旁幾輛落滿雜物的汽車,一臉惆悵。
記者連日調查發現,在福州不少小區或路邊,長期停放著無人問津的報廢車輛,這種占用公共資源、影響城市形象、存在安全隱患的“僵尸車”,引來諸多市民的厭惡和不滿。不少人認為,車主嫌麻煩不正規處置報廢車輛,是一種自私自利的行為,應受到譴責。
其實,除了譴責,市民一旦發現“僵尸車”,可通過撥打110等方式舉報。
調查
多輛“僵尸車”霸“道”
在靠近柳河路河南新村一側內河旁的小路上,停放著多輛私家車,其中,3輛車長期沒有“挪過窩”。
記者在現場看到,車牌號以“粵B”開頭的面包車外觀破舊,車頭擋風玻璃處落滿灰塵和樹葉,車前還有刮碰凹陷痕跡。邊上兩輛私家車套著車衣,車衣上滿是雜物垃圾,明顯是長期無人問津的車輛。
住在附近的陳大爺告訴記者,3輛車已經“霸占”道路很長一段時間,長則超過一年,短則半年以上,一直未移動過。這些長期占道停放的車輛,既阻礙行人通行又影響市容。此外,在炎熱的夏季,車輛長期受太陽照射,存在自燃的安全隱患。
楊橋中路1號名湖豪門小區門口畫線區域的公共停車位上,也停放著兩輛“僵尸車”。一輛銀白色轎車車上落滿灰塵,車頂生銹。一輛藍色的小轎車前車牌已丟失,車身表面銹裂,其中一個輪胎已癟,車上所貼標簽顯示,車輛年檢時間停留在2015年。
銀白色轎車上留有車主電話,記者撥通電話,車主自稱是小區業主,“小區外是公共停車位,自己的車想停多久就停多久,誰都無權干涉”。
在鼓樓區華僑新村88號樓圍墻旁的公共區域,也停著一輛報廢的面包車。該車車頭損毀,前輪輪胎干癟,后車窗玻璃碎裂,車身布滿厚厚的積灰和枯枝殘葉。
居民反映,這輛“僵尸車”已停放此處將近兩年,占用了公共車位。曾有人聯系車主,但車主只是表示“不想要了”,未對報廢車輛進行處置。
華僑新村公共區域,長期停放著一輛面包車(右圖)。該車車頭破損(左圖),車內面目全非(上圖)。
分析
“廢而不報”不可取
記者調查發現,大部分“僵尸車”都是達到報廢年限或受損嚴重維修成本高的車輛,屬于應報廢車輛。按理說,車主報廢舊車能拿到補貼,為何有這么多“僵尸車”不通過正規途徑報廢呢?
昨日,記者從我市一家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公司了解到,目前福州受理報廢車的正規公司有六七家,汽車報廢公司對每輛報廢車的回收報價沒有統一標準,但總的來說,車主正常報廢一輛小車,拿到手也就幾百元至上千元不等。
相關人士分析,不少車主寧可將報廢車輛棄于路邊而不正規處置,主要是因為較低的回收價對車主吸引力不大。
另外,車主報廢舊車時,必須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注銷業務,若車輛違法次數較多,處理違法的成本甚至高于車輛報廢回收價。
在一些車主看來,舊車報廢回收價格低,而且報廢過程中可能存在諸多麻煩,于是將舊車隨意停放不予理睬。
對此,上述人士認為,不管出于何種原因,報廢車輛都應正常報廢,車主嫌麻煩不正規處置報廢車輛,任由“僵尸車”霸占公共資源的行為,是自私自利的行為。
據了解,一些車主存在誤區,認為車輛“廢而不報”沒問題。其實,這會導致車主購新車和車輛交易過戶受限。根據相關規定,車主沒有注銷處理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舊車,車管部門將限制其購買新車,名下的第二輛車想要交易過戶也將受限。
柳河路附近內河小路,這輛面包車長期無人問津。
應對
我省發文專治“僵尸車”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警方在處理“僵尸車”問題上,主要看車輛是否占道、無牌、達到報廢年限以及是否是盜搶車輛。一旦存在以上幾種情況,警方可以強制拖車處理。
據悉,此前福建各地早就開展清理“僵尸車”的行動。2019年底,福建省公安廳、省住建廳聯合制定了《清理整治“僵尸車”工作意見》,全面開展“僵尸車”集中排查活動,并明確了處置原則。車輛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扣押。車輛停放在道路(收費停車場所除外)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拖移到指定場所;其中車輛涉嫌交通違法依法應當扣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扣留。
交警相關人士表示,當前交警部門常態化開展“僵尸車”治理工作,市民如遇長期占用公共資源停放的車輛,可撥打110舉報,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福州交警微發布”,將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在“隨手拍”中上傳,由交警部門審核后處理。
名詞解釋
“僵尸車”是指長時間占用公共道路及其兩側、停車場、住宅小區、綠化帶等區域停放,長期無人維護和使用,存在外觀殘舊破損、灰塵遍布、輪胎干癟、號牌缺失等一種或多種情形的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