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辭職后養老保險怎樣算?
1、機關事業單位教師辭職后,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未參加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如有當地戶籍的話,可申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后并延長繳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申請辦理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其實際繳費年限要滿5年。
2、以上人員如果延長繳費滿5年或年滿70周歲后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或實際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可以申請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或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
3、如果選擇不就業或者是靈活就業的話,此時教師可以選擇轉移養老保險形勢,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農村養老保險都可以互相轉移,而個人只需要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便可。
教師辭職養老保險明細
1、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3、基礎養老金=÷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1%。
4、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