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在職場上遭遇歧視的情況是屢見不鮮,最近安徽合肥一位27歲寶媽求職被HR嫌年齡大,難道年齡大的女性就沒有資格就業了嗎?此舉是否違法勞動法呢?
近日,安徽合肥一位27歲的媽媽自曝求職時被HR認為年齡太大。HR說,目前招聘的基本都是22-25歲。這個職位是文員,工資3-4千,要求本科。
工作內容包括:整理資料、處理員工招聘、入職、簽訂合同、安排和提交公司項目材料、負責公司的日常后勤工作。
要求:熟悉計算機操作,按安排上崗,工作踏實、認真,負責(負責)。
企查查APP顯示,求職面試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實收資本10萬元。經營范圍包括計算機軟硬件的研發、銷售、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4月14日,法工委提出不得因結婚懷孕限制女職工晉職。那么在職場因年齡歧視女職工就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