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QD-CT顯示,2018年4月17日,越南弘邦稅務未準確申報,導致少交稅款;部分發票第二聯丟失;發票開具未合格或使用不合法發票,清化省稅務局對其罰款6779.00萬越南盾(約1.95萬元人民幣)。
2690/QD-CT顯示,2018年5月28日,越南汎達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未準確申報,海陽省稅務局對其罰款1.60億越南盾(約4.61萬元人民幣)。
260/QD-XPVPHC顯示,2018年6月11日,越南宏福未準確進行海關申報,導致少繳稅金,通關后檢查局對其罰款2.20億越南盾(約6.34萬元人民幣)。
10419/QD-CT顯示,2018年7月31日,越南邦威稅務申報有誤,導致多退稅款,海防市稅務局對其罰款5.72億越南盾(約16.50億元人民幣)。
10424/QD-CT顯示,2018年7月31日,越南邦威稅務申報有誤,導致少繳稅款,海防市稅務局對其罰款4.66億越南盾(約13.42萬元人民幣)。
08/QD-XPVPHC顯示,2018年12月10日,越南正達排水超過規定技術規準,環境罪犯防范警察室罰款4200萬越南盾(約1.21萬元人民幣)。
4930/QD-XPVPHC顯示,2018年12月10日,越南宏美排水超過規定技術規準,清化省人民委員會對其罰款1.00億越南盾(約2.88萬元人民幣)。
1029/QD-DTGC顯示,2018年12月24日,越南宏美進口貨物名稱、種類、代碼未準確申報,將原材料轉到其他地點進行加工未通知海關機關,貨物儲存地點不符合已申報的內容,未準確申報導致少繳稅金,海防市海關局投資加工貨物管理海關支局對其罰款1.23億越南盾(約3.54萬元人民幣)。
552/QD-XPVPHC顯示,2018年12月26日,越南永正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海關申報檔案;庫存原料實際數量與檔案材料數量不同,導致少交稅款;加工合同結束后未及時處理廢物,清化省海關局對其罰款3806.19萬越南盾(約1.10萬元人民幣)。
2428/QD-CT顯示,2019年7月19日,越南永弘未準確申報,導致多退增值稅、少繳企業所得稅,清化省稅務局對其罰款3.30億越南盾(約9.69萬元人民幣)。
625/QD-XPVPHC顯示,2019年8月5日,越南正川實際庫存和申報數據有出入,導致少繳稅收,通關后檢查局對其罰款1.10億越南盾(約3.24萬元人民幣)。
0037/CATP-XP-PC顯示,2019年10月23日,越南邦威未依法安裝自動消防系統、避雷系統、隔墻等,不符合要求,海防市公安對其罰款6000萬南盾(約1.76萬元人民幣)。
6654/QD-CT顯示,2019年11月11日,越南汎達使用失效發票,海陽省稅務局對其罰款3500萬越南盾(約1.03萬元人民幣)。
32/QD-CT顯示,2020年1月10日,越南立川稅務申報有誤,導致少繳稅款;開具發票時間不符合規定,寧平省稅務局對其罰款6646.68萬越南盾(約2萬元人民幣)。
677/QD-CT顯示,2020年4月16日,越南上杰未準確申報,導致稅款繳納有誤,清化省稅務局對其罰款3.24億越南盾(約9.73萬元人民幣)。
1211/QD-CT顯示,2020年6月15日,越南永正未準確申報,導致稅款繳納有誤,清化省稅務局罰款6.61億越南盾(約19.86萬元人民幣)。
359/QD-XPHC顯示,2018年1月9日,越南卓岳修建工程時未重新報批消防設計方案,清化省消防警察室對其罰款2300萬越南盾(約6628元人民幣)。
PC00553/QD-XPHC顯示,2018年2月8日,越南永正安全通道、安全門未符合相關規定,清化省消防警察室對其罰款700萬越南盾(約2017元人民幣)。
PC00556/QD-XPHC顯示,2018年5月4日,越南永正未維持消防故障照明系統的正常持續運行狀態,清化省消防警察室對其罰款700萬越南盾(約2017元人民幣)。
45/QD-XPVPHC顯示,2019年3月27日,越南正達改造工程時未報批消防方案,興安省公安對其罰款2300萬越南盾(約6759元人民幣)。
979/QD-XPVPHC顯示,2019年4月27日,越南百捷工程用途變化時未辦理消防重審手續,清化省公安對其罰款2300萬越南盾(約6759元人民幣)。
深交所在對華利股份的問詢函中要求公司補充披露:(1)境內外公司多次因環保問題被處罰的原因和整改情況,是否存在環保制度不健全、執行有效性不足等管理缺失、漏洞;(2)境內外公司多次因稅務、海關等問題被處罰的原因和整改情況,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執行;(3)越南子公司受到行政處罰次數多且因相同原因多次受到處罰,是否存在管理漏洞和內控失效情形,是否存在發生重大違法違規風險。
36起勞動糾紛子公司員工曠工、打架、舞弊、工作時間飲酒被開除
招股書顯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華利股份及子公司存在36起勞動糾紛,涉及金額合計約336.97萬元。從訴訟原因來看,35起勞動糾紛,發生在子公司多米尼加上杰,員工因存在曠工、打架、舞弊、工作時間飲酒等行為而被開除。此外,子公司中山志捷的1起工傷訴訟正在審理中。
在36起勞動糾紛中,1起境內勞動糾紛已了結。35起多米尼加勞動糾紛中24起仍處于庭審或等待一審判決結果;7起已出具一審判決并駁回員工訴訟請求,該7起訴訟合計訴訟金額86.58萬元,員工后續未上訴,多米尼加上杰擬向法院申請正式結案證明;3起一審判決公司需賠償員工合計3.73萬元,約占原告起訴金額的13.73%,遠低于員工主張的賠償金額;1起由于多米尼加上杰收到員工起訴聲明后案件無后續進展,多米尼加上杰正在向法院申請未立案證明。
據招股書,根據Ortiz&Comprés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多米尼加勞動糾紛數量較多、金額較大主要由于當地普遍存在員工對雇主的濫訴情形且員工起訴公司無需支付任何額外律師費或訴訟費,勞動糾紛訴訟在多米尼加屬于常見情形,同時當地法院的審判周期通常需要3-7年,導致多米尼加上杰累積的勞動糾紛數量較多;另外多米尼加員工在訴訟中普遍會主張遠高于法院實際可能支持的請求金額,因而多米尼加勞動糾紛涉及金額整體相對較大。
根據Ortiz&Comprés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多米尼加上杰已采取多種措施減少勞動糾紛的發生,包括積極應訴,減少員工濫訴情形等。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0月22日,多米尼加上杰已未發生此類員工勞動糾紛。
截至2020年6月30日,除上述36起員工勞動糾紛外,公司還有1起與員工相關的未了結訴訟。
彭慶榮在中山志捷工作期間發生工傷,其認為工傷待遇賠償不足以填補損失,遂對中山志捷提起訴訟。彭慶榮訴訟請求為:中山志捷支付殘疾賠償金27.32萬元、被扶養人生活費21.16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5.00萬元、住院伙食補助1820元、營養費1.00萬元。
招股書稱,彭慶榮曾于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華利股份子公司中山志捷已予以補償,但該名員工對補償金額存有異議,因而提起上述訴訟。
今年上半年逾4萬人離職離職率超往年
招股說明書顯示,2017年至2020年6月30日,華利股份及下屬子公司員工人數合計分別為111366人、124383人、135913人、110292人。
同時,華利股份的離職人數每年都在上升,報告期內,公司書離職人數分別為29963人、35157人、40217人、41428人,離職率分別為21.20%、22.04%、22.83%、27.31%。
8名高管去年薪酬4052萬元
2017年至2020年1-6月,華利股份董監高的薪酬總額分別為3535.56萬元、5500.87萬元、4961.87萬元、2135.65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60%、2.94%、2.26%、2.26%。
2019年,董事長張聰淵、張志邦、張文馨、徐敬宗、劉淑絹、張育維、劉明暢、林以晧8名董事或高管的薪酬就達到4052.44萬元。
此外,招股書還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標準按照《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評定,其中獨立董事薪酬實行獨立董事津貼制,獨立董事津貼為每年28.20萬元人民幣(稅前),每月平均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