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開封交警創新機動車管理模式的新舉措,“貼條”30分鐘內不處罰引起廣泛討論。河南商報記者注意到,這項新舉措是對違停機動車先予警示告知,在規定時間內駛離的不予處罰(詳見今日A04版)。
“貼條”30分鐘內不處罰,看似很小的變化,實則牽動著一眾車主最敏感的神經。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違停、亂停固然是不正確的,但現實終究沒有那么完美,再認真的老司機,恐怕也不敢拍著胸脯說自己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違停、亂停。
刨根問底,這背后隱藏的問題,是停車位的不足以及布局不均勻,想要徹底解決違停、亂停,只能先解決停車難問題。
道理大家都懂,但從實際情況來看,短時間內徹底解決停車難問題,可以說是不現實的,反過來車主們因為急事迫不得已違停、亂停的現象也必然會在一定時期內持續存在。
從交警角度說,對違停、亂停進行處罰理所應當。但從車主們的角度說,職能部門不能提供充足停車位,一味罰款并不可取。于是,多多少少會存在一些矛盾。
開封交警創新機動車管理模式,“貼條”30分鐘內不處罰,可以說既能起到教育引導作用,又充分考慮了大多數車主實際困難,確實是柔性執法的具體體現。“以人為本”的人性化執法,其動機不應該受到質疑。
至于大家擔心的,如何確定違停車輛是否在30分鐘內離開,這只是一個技術層面的問題。交警部門完全可以在具體執行過程中,一步步完善。
當然,“貼條”30分鐘內不處罰,并不意味著違停車輛可以肆無忌憚地鉆空子。開封交警也很明確地表示,對于嚴重妨礙交通造成擁堵的,依舊會直接處罰。說到底,一切都要從實際場景出發,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這并不是“一刀切”的政策。
網友跟帖
☆為人性化執法點贊
@微風:這個一定要表揚一下,很好,人性化執法,文明大氣。
@小康65592080:真的貼心,給一百個贊!
@韓海源:人性化管理,希望省會鄭州也跟上。@紅薯:越來越人性化了,真好!希望下一步把精力重點放在多增加公共停車位上,不僅是繁華街道,老舊小區旁也需要多規劃停車位。
@2XU78995:要推廣,很多時候違停都是因為有急事,尤其公廁門口的違停,適當放寬下進行人性化執法挺好,人有三急。
☆可能給以后執法帶來障礙
@用戶7857835079606:違停就要罰,無規矩不成方圓。
@邱曉東:違停車輛應該立即處罰。30分鐘內不處罰,那我要辦事了,隨便一停了之,反正有半個小時保護期。
@紅龍:沒啥意義,只能給以后交警執法帶來障礙,給違法者更多違法的理由。
@琴瑟合鳴___:違停29分鐘,往前挪一下,繼續違停29分鐘,妙哉。
☆建議視具體情況而定
@歡喜小彌陀:有的路段可以推廣,有的路段直接罰或者拖車,比如像金水路,或者車流量大容易造成堵車的路段、紅綠燈路口等。
@初心12136:這種做法應該只適用于個別車流量不多的路段,開封市區很多時候就很堵車,要是隨便可以違停半個小時,交通狀況更差。
@遛彎兒的妖精:有多少是因為臨時辦事停了十幾分鐘就被貼條的,在不影響交通的小路上,應該推行。
@EHR:建議限定一個時間段,比如在非高峰期可以這樣柔性執法,高峰期就算了。
☆建議制定措施防止部分司機鉆空子
@王娟:應該弄一個程序,對同一地點多次停車被抓住的,第一次罰200元,后面每次懲罰加倍。
@里木江:就怕有人鉆空子,我建議,如果有司機連續多次被貼條提醒的,可以剝奪“30分鐘免罰權”。(河南商報記者韓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