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工信部指出,為進一步推動光伏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持續加強行業管理,工信部對光伏制造行業相關文件進行了修訂,形成《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2021年本)》(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光伏制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2021年本)》。
規范條件提出,引導光伏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光伏制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新建和改擴建多晶硅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30%,其他新建和改擴建光伏制造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
規范條件稱,光伏制造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太陽能光伏產品獨立生產、供應和售后服務能力;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總銷售額的3%且不少于1000萬元人民幣,鼓勵企業取得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申報符合規范名單時上一年實際產量不低于上一年實際產能的50%。
此外,規范條件就智能制造和綠色制造對行業提出要求,鼓勵企業將自動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貫穿于設計、生產、管理和服務的各個環節,積極開展智能制造,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產品生產周期,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
規范條件稱,鼓勵企業參與光伏行業綠色制造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參照光伏行業綠色制造相關標準要求,建設綠色工廠,生產綠色設計產品,打造綠色供應鏈,并開展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等評價工作。鼓勵企業在生產制造過程中優先使用綠色清潔電力,可采用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等方式滿足綠色制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