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晚上,一兒童在路上騎平衡車,其家人竟然騎著電動車在旁邊“護航”,這一十分危險的行為被群眾舉報,新密交警接到舉報后迅速來到現場,對少年的家人進行批評教育,這樣護著孩子在道路上騎平衡車不是愛而是害。
20點25分,新密市公安局大隊五中隊民警駕駛警車巡邏至嵩山大道長樂路附近時,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棲霞街由東向西方向,有8歲左右的小孩在路上騎平衡車,非常危險。民警駕駛警車迅速趕到棲霞路,由東向西行駛至誠信路時,發現了一名少年在道路上騎著一輛電動平衡車,一輛電動車一直跟在其身旁緩慢行駛著,道路上交叉路口多、人多、車多,在道路上騎平衡車的少年非常不安全。民警忙將電動車和平衡車在路邊叫停,經詢問電動車駕駛人,得知因離家近,兒子想騎平衡車回家去,怕孩子一個人在路上不安全,就騎著電動車在旁邊招呼住。民警對孩子家人進行批評教育:“電動平衡車屬于滑行工具,按法律照規定是不能在路上行駛的,只能在公園、小區、室內場館等其他非道路的場所使用。本來孩子的安全防護意識就比較弱,缺乏應變能力,意識不到周圍險情,他在路上騎平衡車,不僅妨礙車輛通行,給交通安全帶來隱患,也對自身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作為家長,一定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教孩子正確參與交通,這一旦發生事故,將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