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開車都知道是違法的,可是酒司機們要么覺得自己酒量大,車技高超,要么就酒后腦子一熱,懷揣不會被交警查獲的僥幸心理。然而,當慘劇發生時,一切都為時已晚。
4月10號晚上9點左右,城陽交警部門接到市民報警稱,在黑龍江北路和興陽路路口南側發生交通事故,有人被撞倒在路上,肇事車輛逃離現場。
城陽交警大隊事故科副科長李樹磊:“到達現場后,發現有一輛被撞成兩截的自行車,其中一半在路面上,另一半被撞在路邊的綠化帶草叢里,在自行車北側,有一名中年男性,經急救人員確認,該男性當場死亡。”
在現場民警發現,事發路面上有大量的車輛碎片灑落,因此推斷,肇事車輛很可能涉嫌超速行駛。現場的一位目擊者也表示肇事車車速很快。
而就在事故發生一個小時后,正當民警還在對事故現場和視頻進行排查時,一名自稱姓呂的男子,來到事故科投案,說自己當晚在黑龍江北路駕車發生了交通事故。
李樹磊:“在科里對該男子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經過酒精呼氣測試,以及抽取男子的血液,進行檢驗鑒定,在其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每100毫升血液含有34毫克乙醇,系酒后駕駛。”
經查,事故現場遺留碎片與呂某駕駛車輛完全吻合,車輛沿途卡口監控也顯示,一直是呂某在駕駛車輛。呂某交代,他當晚和兩個朋友在流亭一飯店吃飯,席間喝了兩瓶啤酒,僥幸開車上路。經鑒定,事發時呂某車速在每小時117到120公里之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呂某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肇事逃逸的行為,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城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近日,呂某已被批捕,等候司法機關審理判決。
酒駕的害處,想必呂某現在已經完全懂得了。但是,卻付出了一條生命的巨大代價,而這背后更是兩個家庭的傷痛。酒駕害人害己,這個警鐘,必須在每個人心中長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