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指認現場
6月24日,平頂山警方通報,4天前發生在平頂山市新華區溫集小學的高空拋磚砸傷校園一名小學生的事件,經民警調查,將從27樓樓頂拋水泥磚塊的犯罪嫌疑人鄒某光抓獲。目前,鄒某光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
6月19日9時55分,一塊混凝土磚塊從天而降,砸在平頂山市新華區溫集小學4樓樓頂邊緣后,碎成多個狀如雞蛋大小的石塊,部分石塊又飛濺至2樓墻面后反彈回來。路過此處的一年級女生小曦被反彈回來的一塊碎石塊擊中右手手背,頓時手背紅腫,疼得直哭。
12時許,學校向警方報案。平頂山市公安局礦工路分局治安大隊民警李振義帶領警組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民警發現,在溫集小學的西側,只有一棟春華國際名都10號樓高層,共27層,在其他方向并無高樓。根據目測,發現墜石的墜落點與高層東墻直線距離近30米,基本排除了高層自然脫落的因素。
李振義帶領警組對春華國際名都10號樓進行走訪。春華國際名都10號樓共27層,每層4戶共有108戶。民警兵分兩路,一邊通過小區物業,對10號樓居住人員逐一進行分析研判,一邊調取案發時段小區內裝的所有監控視頻資料,特別是首先調取10號樓高層東西兩個電梯監控視頻進行分析。由于案發時間出入電梯人員比較多,視頻篩查難度非常大,直到21時30分,民警在電梯監控視頻中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一男子在案發時段在23層乘西電梯到達27層,過了一段時間后又從27層返回23層,該男子有重大嫌疑。
22時,民警發現2303室內的男子體貌特征和衣著與視頻中男子極為相似,將其傳喚調查。最初該男子只承認自己去過27樓,不承認到達樓頂和拋物的行為。民警將其帶到10號樓樓頂進行現場陳述論證,該男子在現場無法自圓其說,最終承認了其當天上午在樓頂向下拋石的行為。
經查,犯罪嫌疑人鄒某光(男,漢族,現年30歲,平煤集團工人,現住新華區春花國際名都10號樓)于當天上午在家中飲酒后,出門乘電梯到達27層,后又沿著樓梯上至樓頂。在樓頂,心情煩躁的鄒某光隨手撿了一塊水泥磚塊,走到樓頂東側女兒墻邊,將磚塊朝東邊扔下。
6月20日,鄒某光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拘,案件目前正在辦理中。(記者李紅汛黃婷通訊員顧軍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