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關曉彤與寧夏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關曉彤一審勝訴。從判決書中可以看出,被告在網上發布一篇《天吶!林妙可濃妝似大媽,關曉彤同樣都是16歲怎么差別這么大》的文章,擅自使用關曉彤6張照片進行商業宣傳,吸引瀏覽者來達到其美妝項目宣傳的目的。
法院認定被告侵犯關曉彤肖像權,判定被告三日內刪除侵權文章,刊登道歉聲明不少于一個月,并賠償關曉彤經濟損失3萬元。
經查詢,6月4日當天,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發布了5份關曉彤肖像權糾紛案民事判決書,法院判定關曉彤全部勝訴,5家公司須賠禮道歉,并賠償3萬,累計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