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消息,據VentureBeat報道,歐盟成員國已正式批準對版權規則進行全面改革,以保護內容創作者。但批評人士和科技巨頭辯稱,其中包括的某些條款,將大大影響網絡上的言論自由。
這些規則已于3月份在歐洲議會通過,但仍需得到各成員國政府的最終批準才能生效。反對者原本希望進行最后的努力反對該法案,但28個歐盟成員國中有19個國家投票支持該法案,這意味著這部法案在各成員國政府得以通過。
歐盟委員會主席讓-克勞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通過今天的協議,我們正在制定適合數字時代的版權規則。歐洲現在將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保障創作者獲得公平報酬、保護用戶權益以及促使平臺承擔起責任。版權改革的完成讓歐洲數字市場拼圖終于得以完善。”
有關《歐盟版權指令》的爭論已經持續多年,爭議主要有兩個:第一個是第11條規則,它要求網站向出版商支付相關費用才能展示版權內容,這就是所謂的“鏈接稅”。第二個是第13條規則,即所謂的“上傳過濾器”,這使得數字平臺對其平臺上的任何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批評人士表示,規模較小的競爭對手將無力承擔合規成本,而規模較大的平臺可能會采取過于謹慎的做法,限制發布和分享內容的能力。
但創作者和藝術家們都在大力推動這些改革,因為他們表示,谷歌和Facebook等平臺利用他們的作品建立起在線廣告雙頭壟斷局面,而他們幾乎沒有得到回報。
盡管反對者進行了大量游說,但歐洲議會還是以348票支持、274票反對的投票結果通過了新的《歐盟版權指令》。今天,投票支持改革的19個國家包括法國和德國,而芬蘭、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波蘭以及瑞典投了反對票。今年晚些時候,新的版權規則將在歐盟官方雜志上正式發布。
從那時起,各成員國有24個月的時間來采納該指令,并將其轉化為國家立法。隨著細節被提交給各國議會,反對者可能會發起新的努力來阻止其成為各國的正式法律。(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