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河報記者接到開封市民許先生反映稱,他在河南潤田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通許縣美林湖畔別院認購商品房后,發現該項目根本就不具備銷售資格。投訴到當地執法部門后,被告知,按照規定,執法部門將對開發商最高處以200元的罰款。
通許縣美林湖畔的宣傳上還提醒大家買房要看五證,結果自己沒有預售許可證。
購房交一萬抵三萬,樓盤卻沒預售證
“在美林湖畔提前交款認購房子,業主可以交一萬抵三萬。”許先生介紹,他在2018年底看了銷售廣告以后,來到美林湖畔看房,銷售人員稱只要簽訂認籌協議交一萬元,就能折抵房款三萬元,這令他非常心動。許先生于去年12月26日交了一萬元簽訂了認籌協議。但是該小區的樓盤遲遲沒有開盤讓許先生心中忐忑不安,擔心樓盤出現問題導致自己錢房兩空。于是,許先生向記者反映了這件事情。
記者采訪時,該樓盤的銷售人員稱,該小區別墅、高層都已經賣完,100多套洋房房源,已經有200多人進行認籌。當記者問起樓盤什么時候開盤時,銷售人員表示,目前樓盤還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但很快能辦好。
執法局稱不好找證據,最多罰款200元
關于美林湖畔是否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記者采訪了通許縣住建局,一負責人表示,會盡快落實,一旦發現問題一定會嚴格管理。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以低價銷售的形式聚攏資金,是開發商急需資金周轉時慣用的一種做法,這種交一萬抵三萬的方式比較常見。
同時,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公開對外銷售,不僅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開發商還會面臨房地產主管部門的處罰。
次日,通許縣住建局負責人電話告訴記者,美林湖畔別院項目涉嫌非法銷售,已經移交到通許縣綜合執法局進行進一步的查處。
3月11日,通許縣綜合執法局王姓負責人告訴記者,多次聯系一直找不到建設方負責人,只有找到人以后才能進行行政處罰。因為不好尋找證據,無法取證,根據目前許先生舉報的證據,只能依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其進行所得金額1%~2%的罰款,也就是100元~200元的罰款。(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鄭松波實習生時寬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