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牧原股份發布公告稱,2018年3月,牧原股份審計部接到舉報,公司銷售部、財務部少數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公司財物,公司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并進行了相關偵查。目前,公司已與相關涉案員工解除了勞動關系。
公告披露,根據河南省內鄉縣人民法院近期公示,公司客戶陳某等人伙同公司少數員工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物,陳某等人及公司涉案人員的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目前,部分涉案人員已被判刑,部分尚在審理之中,該涉嫌腐敗和職務侵占等行為給牧原股份造成的損失不超過1000萬元,對牧原股份生產經營不構成重大影響。轉自中華網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