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河南銀保監局安陽分局發布兩則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因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殷都支行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的違法行為負監督、管理責任。張曉麗、李振民兩人被行政警告。
據河南銀保監局安陽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安銀保監罰決字〔2019〕3號、4號)顯示,因對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陽殷都支行個人經營貸款管理不審慎的違法行為負監督、管理責任,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八條,張曉麗、李振民兩人被行政警告。(王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