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代購邱筱和姐妹們一起做了個代購工作室,她在去年12月就提前辦好了營業執照,做好準備等待電子商務法正式施行。
與邱筱她們不同,在德國邊念書邊做代購的楊曉涵去年12月30日寄出了自己近期的最后一筆代購貨品,“暫時先不接單了,新法剛實施,等觀察一段時間具體情況,再決定要不要繼續做代購比較好。”楊曉涵說。
歷時5年,經過4次審議,電子商務法作為我國電子商務領域首部綜合性的法律,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在剛剛過去的2018年,越是臨近年底,一些代購越是惴惴不安。不少代購表示已經給自己規劃了一條“轉型之路”。
有人沉寂,有人轉型
對于電子商務經營者,電商法的定義是: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這意味著,在微信朋友圈、淘寶做代購的從業者,都將被列為電子商務經營者并納入監管。個人代購靠“賺差價、不繳稅”致富的日子或一去不返。
今年年初,在香港生活的林云云暫停了自己的代購生涯。“現在只會偶爾幫內地的家人買些護膚品寄回去,其他客戶的訂單一律不接了。”林云云告訴《工人日報》記者。
“作為代購,辦理營業執照并依法納稅是應該的。”林云云說,“做代購的利潤來自于內地與香港的差價,如今按單繳稅,商品肯定得漲價,但這樣一來比起門店專柜也就沒有優勢了。知道今年產品在一定程度上漲價后,我原來的部分客戶直接去專柜買護膚品了。”
蔣婷經常去國外出差,此前一直借此機會開發代購副業,每次出差都能代購不少產品。但在今年1月3日從日本回國時,蔣婷的行李箱幾乎還空著一大半。“聽說電商法會嚴格執行,我這次就很謹慎,如果買多了產品要補稅就太不劃算了。”蔣婷如是說。
電商法施行后,為了避免被“盯”上,微信朋友圈里的一些代購甚至化身“靈魂畫手”和“段子手”,將所銷售的商品圖片全部變成手繪圖,推銷語也采用“暗語”,用外語介紹商品。
邱筱接觸代購行業僅半年,去年12月,她和姐妹們一起成立的代購工作室已經掛上了營業執照。
在許多代購或觀望、或退出、或謀劃轉型的當下,為何還會想要繼續做下去,邱筱的回答是:“法律的出臺對魚龍混雜的代購行業和消費者來說都是好事。電商法不是要對代購‘趕盡殺絕’,而是規范這個行業。”
市場將更加良性有序發展
“我之前在網店購物時,雖然會查看買家信譽等級和產品評價,但都是半信半疑,因為有些評價一看就不真實。”網購達人劉卓說。
“去年12月,有次網購前我特意選擇了一個銷量排名靠前的店,并仔細查看了買家評價,每一條評價都圖文并茂,看上去真讓人有購買的欲望。”令劉卓想不到的是,拿到手一看實際商品的質量和評價內容完全不一致。“但因為并不是商家親口承諾的產品內容,所以也無法退換,只好自己認了。”劉卓表示。
根據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的監測數據顯示,電子商務熱點投訴問題集中在退款、商品質量、發貨、網絡欺詐、網絡售假等領域。此前,由于電商平臺管理的不規范,一些表面看上去訂單爆滿的店家,其實是通過刷單、買評價等行為營造的假象,記者本人也曾收到過“輕松刷單,月薪過萬”的推銷短信。而電商法中明確規定,今后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將會受到嚴格監管,刷單、炒信行為將被嚴格禁止,一旦違規將面臨最高200萬元罰款。
“電商法實施之后,我們的客戶和銷售量幾乎沒有受到影響,反倒是曾經朋友圈里的一些‘不太靠譜’的微商似乎消失了。”邱筱告訴記者,自己在朋友圈里曾見過一些離譜的微商,將專柜價格近12000元的名牌手提包標明“跳水價”699元出售,還聲稱自己賣的是真貨。“我們專做代購的一看就知道,這個價格是根本不可能的。”邱筱說。
“這半個月以來,我知道的幾家之前常發虛假廣告的微商已經沉寂了。”湖南長沙一家現代食品生產和營銷企業的代理銷售周瑩說。相關法規出臺之后,用不正當方式競價的微商減少了,電商行業所銷售的產品也會規范許多。
值得注意的是,電商法還規定,銷售食品的電商從業者需辦理相關食品流通許可;沒有中文標簽的產品,未通過國家認證,也不能在網絡平臺銷售。沒有登記辦理營業執照的經營者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包括個人代購和微商。
“去年,公司的平臺就做過關于電商法的宣導,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也意識到,買東西要找正規平臺,走正規流程,且產品可以開具專票。”周瑩告訴記者,“電商法實施之后也不用擔心不良商家仿冒我們的產品,商家權益有保障,消費者購買產品時也會更加安心。”
法律出臺只是邁出的第一步
電商法施行之后,對代購、微商和電商從業者都有一定規范作用,但由于相關法律細則仍未出臺,目前仍有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雖然朋友圈里的微商少了幾個,但不乏還有‘大膽’的商家仍在推送所謂跳水價格的奢侈品廣告。”邱筱說。
“在這個大數據環境下,希望未來對各平臺能對商家有更好的監督。”劉卓說,“我不但經常接到推銷電話,而且對方甚至能直接叫出我的名字,感覺自己在網購平臺留下的信息都被泄露了。”的確,此前不少報道都發現商家有出售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行為,而這些行業亂象都需要進一步管理和監督。
此次電商法的落地,只是為打擊網絡交易亂象邁出了第一步,經過數年時間自由發展的代購和微商界的違法行為不會瞬間消亡,除了行為人自覺遵守法律之外,更多的是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管理并出臺詳細規則。
“如果法律細則能更完善,繳稅比例能根據實際情況合理制定,我還是會繼續做代購。”林云云說。(記者 湯寧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