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映象網記者從鄭州市環保局召開的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新聞發布會中獲悉,2018年,鄭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綜合指數、6項指標、優良天數實現“七降一增”;PM10、PM2.5超額完成省定年度目標;7、8、9月份,連續三個月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實現空氣質量新標準實施以來的歷史性突破。
各項數據與2017年同期相比均有下降
據介紹,根據生態環境部數據,鄭州市2018年全年綜合指數6.47,比2017年指數下降0.6,同比下降8.5%,下降率全省排名第4;PM10年均濃度為106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12微克/立方米,下降10.2%,下降率全省排名第2;PM2.5年均濃度為63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3微克/立方米,下降4.5%,下降率全省排名第5;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濃度分別為15微克/立方米、1.8毫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28.6%、18.2%,均達到空氣質量二級標準;二氧化氮、臭氧八小時濃度分別為50、194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7%、2.5%;2018年優良天數168天,優良率為50.3%,比2017年優良天數增加2天;重污染天數24天,占全年比率為7.2%,比2017年下降0.4個百分點。
2018年鄭州市重污染天氣主要集中在秋冬季的第一、第四季度,春夏季的第二、第三季度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秋冬季和春夏季相比,綜合指數高出48.9%,PM10平均濃度高出43.8%,PM2.5平均濃度高出124.3%。污染最重的月份為1月、12月,大氣污染峰值出現在1月18日,AQI指數406,PM10峰值濃度為398微克/立方米,PM2.5峰值濃度為359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最好的是7-9月份,7月份我市空氣質量月均值首次達到二級標準,實現了歷史性突破,加上之后的8、9月份,連續三個月達到二級標準。
省政府下達鄭州市2018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為:PM10年均濃度不超過115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濃度不超過66微克/立方米。我市2018年PM10、PM2.5年均濃度分別為106、63微克/立方米,超額完成省定目標任務。
與2015年相比,鄭州市2018年綜合指數下降2.33,下降率26.5%,下降率在全省排名第3;PM10年均濃度下降61微克/立方米,下降率36.5%,下降率在全省排名第1;PM2.5年均濃度下降33微克/立方米,下降率34.4%,下降率在全省排名第2。
對環境違法重拳出擊落實有獎舉報1162件
據悉,2018年鄭州市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440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1440份,罰款金額4960萬元;全市揚塵污染防控累計立案1833起,執罰5282萬元;開展渣土車聯合執法,共查處違規車輛2002臺,罰款1445萬元。
開展有獎舉報,出臺《鄭州市環境污染有獎舉報暫行辦法》,整合市直多部門涉及大氣污染的舉報電話,實施有獎舉報,統一舉報到12369,再按職責交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在全國率先開通了“有獎舉報”微信服務號,首創以微信紅包方式進行獎勵,實施以來,受理有獎舉報電話16097個,落實有獎舉報1162件、發放獎金55.94萬元。(記者燕子丹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