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銀監局網站今日(24日)發布2則行政許可公告,因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睢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睢縣農信社)被罰款30萬元。相關責任人段隨燦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罰款5萬元。
公告顯示,因違規購買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一案,依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資金業務監管的通知》第一條,《關于規范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第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商丘銀監分局對睢縣農信社罰款30萬元。相關責任人段隨燦因對該社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予以警告并罰款5萬元。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日期系2018年11月27日。
據天眼查信息顯示,睢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成立于2007年10月,法定代表人段隨燦,地址位于睢縣鳳城大道與春水路交叉口東北角。主要經營范圍包括辦理存款、貸款、票據貼現、國內結算業務;辦理個人儲蓄業務;代理其他銀行業的金融業務;代理收付款項及委托代辦保險業務;買賣政府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