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據“平安中原”微信公眾號
今年9月,杭州一網紅因養狗糾紛,與一名孕婦大打出手,引發了網友對文明養犬、合法養犬的熱烈討論。近期,多地相繼出臺了犬類管理的地方法規。
12月5日,《河南省限養區內禁養犬只名錄》(征求意見稿)對社會公布,其中規定了在限養區內禁止飼養犬只的名錄,約50種。近期,省外多地出臺“最嚴”養犬規定,此次我省公布擬禁養犬只種類,是否意味著我省“最嚴”養犬令即將到來,您怎么看?
發布限養區禁養以下種類犬只
昨天,省公安廳官方微信“平安中原”對外發布消息,按照《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省公安廳、省畜牧局、省住建廳參照世界犬業聯盟公布的猛犬名單和北京、西安、廣州等城市限養犬種名錄,結合我省實際,擬定了《河南省限養區內禁養犬只名錄》(征求意見稿),現予以公布。
其中指出了擬禁養犬只的名單:秋田犬、大丹犬、藏獒、牛頭梗、德國牧羊犬、阿富汗獵犬、紐芬蘭犬、羅威納犬、比特犬、土佐犬、中亞牧羊犬、圣伯納犬、雪達犬、大白熊犬、阿根廷杜高犬、尋血獵犬、拳師犬、杜賓犬、斗牛犬、波音達獵犬、比利時牧羊犬、高加索牧羊犬、威瑪犬、俄羅斯牧羊犬、川東獵犬、美國斯塔福梗、中華田園犬、卡斯羅犬、紐波利頓犬、馬士提夫獒犬、凱麗藍梗、伯恩山犬、愛爾蘭獵狼犬、巴西菲勒犬、阿拉斯加雪橇犬、貝林登梗犬、巴仙吉犬、大麥町犬、獵鹿犬、格力犬、可蒙犬、古代牧羊犬、獵狐犬、法蘭德斯牧牛犬、松獅犬、澳洲牧羊犬、荷蘭毛獅犬、伯德梗、薩摩耶犬、邊境梗等50種犬種,以及具有上述犬種血統的雜交犬。
標準體高超過45厘米大型犬禁養
上述名錄禁養犬只只是品種名字,有沒有具體標準?
省公安廳有關人士透露說,限養區禁養大型犬體高有具體的標準,即體高超過45厘米的大型犬(站立時從肩胛部最高點到地面的距離)。還有就是,以上禁養的犬只中,工作犬、導盲犬、助殘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除外。
限養區域有沒有具體明確的范圍?
該人士說,此次沒有公布明確具體的限養區域。按照《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物業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據介紹,上述只是我省限養區內禁養犬只名錄的征求意見,市民或養狗人士有哪些建議和意見,可以在“平安中原”微信號的評論區里留言。
需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見時間截止到本周日(12月9日)中午12時。
追溯禁養犬名錄出臺早有先兆
今年1月1日起,河南省新版《物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其中透露未來對禁養犬品種、體高等將作出進一步細致規定。
根據規定,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具體品種和體高體重標準由省公安機關會同省畜牧部門、省城市管理部門確定,并自新《條例》實施之日起1年內向社會公布。由此可見,本次征求意見與之相呼應。
此外,還對文明養犬作出具體的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前款規定以外其他犬種,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業主公約或者管理規約。攜犬出戶的,應當束犬鏈牽引。
若違反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機關或者具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權的部門沒收犬只,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若違反規定,攜犬出戶未束犬鏈牽引的,由具有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權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犬只。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互動這份擬禁養犬只名單,你有什么意見?
征求意見稿發布,意味著我省限養區域禁養犬只的種類將出臺正式標準。屆時,哪些種類的狗狗不能養,哪些區域屬于限養范圍,甚至對遛狗時間、狗鏈長度等作出嚴格規定,或許將會明朗。
活潑可愛的狗狗,一直是人類忠誠的好伙伴。近年來,隨著養犬家庭越來越多,犬類傷人、因養犬引發鄰里糾紛的情況也越來越常見。河南省限養區內禁養犬只名單正在征求意見,如果你有意見或建議,不妨與我們分享,報社將你的意見或建議轉交給相關部門。
(關心此事的市民可以在大河客戶端給我們留言,參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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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臺“最嚴”犬類管理條例
今年8月,西安警方就明確宣稱要嚴格執行養犬“黑名單”制度,對于犬主出現遛狗不拴繩、不攜帶養犬登記證等違規行為,被查處3次將吊銷養犬登記證,5年內不得再次養犬。
10月17日,湖南長沙宣布出臺《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并于明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條例規定,長沙養犬施行分區域管理制度,分為禁止養犬區、嚴格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其中,嚴格管理區每戶限養1只普通犬。
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政府發文規定,在文山市區養犬的,攜犬出戶時,犬只必須使用束犬鏈,犬鏈長度不得超過1米,并由成年人牽引。7時至22時禁止遛狗。除此之外,《通告》還提到,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驅使犬只恐嚇、攻擊他人,對正在傷人的犬只,任何人可就地捕捉,并按有關規定處置;犬吠影響他人休息的,養犬人應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有過傷人記錄的犬只不得在市區內飼養。
11月14日,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宣布,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該《條例》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攜犬只出戶的,應當為犬只掛犬牌、束犬鏈、戴嘴套,由成年人牽引,主動避讓他人。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沒收犬只。因違反本條例養犬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納入嚴重失信名單。嚴重失信者將被限制任職資格,限制授予榮譽和融資信貸,限制高消費以及出境。同時,禁止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烈性犬和大型犬。違反規定將由公安機關沒收犬只,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11月15日,浙江杭州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違規養犬和不規范遛犬行為的專項治理活動,并為此推出文明養犬檢查點。根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犬類主管部門一旦發現有遛犬不牽繩行為,可暫扣犬只并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但在整治期間,該起罰點調整為400元,情節嚴重的還將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