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金科城小區的業主向記者反映,本來交房是應該高興的事,但是自己買的房交房前卻連看一眼都不行。
業主告訴記者,在鄭州金科城買的房,不僅交房前沒有驗房的手續,就直接讓業主簽交房合同。而且要想交房還必須先交13個月的物業費,不交物業費就不讓收房。
甚至有業主提前去小區看過發現,小區里至今還是用的臨時水電,而且水電還不通。消防箱也只是個擺設,里面什么都沒有。就連小區的大門業主網上一搜:就值800元錢,跟之前宣傳的嚴重不符。
隨后記者來到鄭州金科城售樓部,工作人員說:我們沒說不可以看房啊!想先看房的業主可以先驗房。
業主表示:我們去過,小區里全都鎖著門,進不去。
對于物業費的問題該工作人員表示:先驗房再交物業費也是可以的,并沒有強制要求業主必須先簽交房合同,只是這次交房有將近2000組業主,這都是為業主考慮盡快交房的。
業主對此回應說:之前強制收物業費的時候可不是這樣說的,為業主考慮為什么不在周六周日交房?
之后經過協商,鄭州金科城售樓部工作人員表示:業主們現在可以先登記信息,等集中交付期過了之后,會有專門人員組織業主先驗房后交房。
而關于小區內的水電設施,該工作人員說:小區內都是完全按照規劃圖紙來設計的,所有業主不滿意的都可以協商,直到業主滿意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