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鄭州出現輕度污染。
10月22日,映象網記者從河南省環保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中獲悉,9月份以來我省環境質量狀況、排名以及污染防治攻堅進展等情況。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今年9月份,全省18個省轄市環境空氣優、良天數比例為78.9%,同比上升7.9個百分點;PM10平均濃度為7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11.8%);PM2.5平均濃度為34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22.7%)。
今年1-9月份,全省18個省轄市環境空氣優、良天數比例為53.0%,同比上升1.9個百分點;PM10平均濃度為10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微克/立方米(下降8.7%);PM2.5平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8微克/立方米(下降12.5%);全省18個省轄市均出現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氣,平均14天,同比減少5天。
地表水環境質量狀況
今年9月份, 全省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135個)水質達標率為88.3%。其中,鄭州、安陽、商丘、開封4市達標率在60%至80%之間,其余14個省轄市較好,達標率在80%以上。國家94個水污染防治考核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59個,占62.8%(達到國家要求的高于53.2%的目標);劣Ⅴ類水質斷面3個,占3.2%(達到國家要求的低于15.9%的目標)。
今年1-9月份, 全省地表水責任目標斷面(135個)水質達標率為86.5%。其中,鄭州、開封、信陽3市達標率在60%至80%之間,其余15個省轄市較好,達標率在80%以上。國家94個水污染防治考核斷面中,Ⅰ~Ⅲ類水質斷面58個,占61.7%(達到國家要求的高于53.2%的目標);無劣Ⅴ類水質斷面(達到國家要求的低于15.9%的目標)。
9月份空氣質量排名情況
按照《河南省環境空氣質量月排名暨獎懲辦法(試行)》(豫環攻堅辦〔2018〕104號)的規定,今年9月份空氣質量排名及省轄市9月目標值完成情況通報如下:
1.省轄市排名情況。按照空氣質量及同比改善程度由好到差的省轄市依次為:三門峽、濟源、濮陽、鶴壁、洛陽、安陽、焦作、新鄉、南陽、開封、信陽、鄭州、許昌、周口、漯河、駐馬店、平頂山、商丘。
2.縣(市)排名情況。按照空氣質量由好到差,前20名縣(市)依次為:南陽市南召縣,洛陽市孟津縣,安陽市林州市,洛陽市宜陽縣,洛陽市洛寧縣,新鄉市長垣縣,洛陽市汝陽縣、偃師市,周口市沈丘縣,三門峽市義馬市、澠池縣,洛陽市嵩縣,濮陽市范縣,安陽市滑縣,商丘市虞城縣、寧陵縣,洛陽市欒川縣,鄭州市登封市,焦作市沁陽市,鶴壁市浚縣。
按照空氣質量由好到差,后20名的縣(市)依次為:駐馬店市正陽縣、安陽市湯陰縣、信陽市羅山縣、周口市太康縣、許昌市長葛市、平頂山市汝州市、南陽市西峽縣、駐馬店市汝南縣、漯河市舞陽縣、開封市杞縣、南陽市內鄉縣、漯河市臨潁縣、周口市鹿邑縣、許昌市鄢陵縣、周口市商水縣、開封市蘭考縣、駐馬店市新蔡縣、許昌市襄城縣、新鄉市衛輝市、洛陽市伊川縣。
3.各省轄市空氣質量指導性目標完成情況。PM10濃度目標值未完成的10個省轄市為:開封、平頂山、安陽、許昌、漯河、南陽、商丘、信陽、周口、駐馬店;PM2.5濃度目標值未完成的4個省轄市為:平頂山、信陽、周口、駐馬店;優良天數目標值除商丘、濟源外,其他16個省轄市均未完成。
9月份地表水環境質量排名情況
省攻堅辦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環境質量月排名暨獎懲暫行辦法》對9月份全省地表水水質進行了排名。
省轄市水質排名情況:地表水環境質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為:南陽、三門峽、平頂山。地表水環境質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為:開封、新鄉、濮陽。
縣(市、區)水質排名情況:地表水環境質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為:洛陽市汝陽縣、洛陽市欒川縣、開封市尉氏縣、平頂山市魯山縣、信陽市浉河區、洛陽市伊川縣、駐馬店市泌陽縣、南陽市方城縣、洛陽市洛寧縣、信陽市固始縣。地表水環境質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為:南陽市新野縣、周口市鄲城縣、商丘市虞城縣、開封市通許縣、焦作市孟州市、周口市川匯區、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濮陽市臺前縣、三門峽市陜州區、焦作市武陟縣。
據悉,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環境質量月排名暨獎懲暫行辦法》,對本月地表水環境質量排名后3名的省轄市及后10名的縣(市、區),且水質沒有改善的地方政府進行警示。分別為:開封市政府,以及周口市鄲城縣、商丘市虞城縣、周口市川匯區、商丘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濮陽市臺前縣、三門峽市陜州區、焦作市武陟縣政府。(記者 燕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