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按照規定程序執法?被鎖車輛的停車區域內沒有設置相關標識及標識牌?交納罰款時收取現金又是怎么回事?”近日,一篇關于質疑汝州城管靜態交通執法違規的文章在網絡傳播并引發多家自媒體轉載。
針對網友發文質疑,汝州城管對當天執法情況進行了調查。
經調查,8月15日8時30分許,該局接群眾舉報稱,丹陽路東花壇西北角胡辣湯店前有不少機動車亂停亂放,占用人行道,給其他車輛及行人的正常通行造成影響。
接到舉報后,該局靜態交通大隊執法人員潘佳斌、葉繼文等5人立即趕往現場,發現多輛機動車在胡辣湯店門前未按規定地點停放,占用人行通道,嚴重影響了周邊的交通秩序。
針對現場的擁堵情況,執法人員當即在現場尋找涉事車主,大部分車主認真配合,將車停泊在附近的停車位內。對于無法聯系到車主的亂停亂放車輛,潘佳斌、葉繼文等5名執法人員依法對該違法車輛拍照,并放置《違法停車告知單》。
涉事車主收到《違法停車告知單》,均按時繳納了道路違法停車罰款。送達回證流程簡單說清楚。汝州市城市管理局也對違停當事人出具河南省統一制發的非稅收入票據,并按規定存入指定財政賬戶。
據了解,汝州市城管局2018年來累計處理亂停亂放行為4792起,因辦理流程規范,全年未發生一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切實保證了涉事車主所享有的權利。汝州市城市管理局為了化解亂停亂放問題,在對違法停車行為高壓嚴管、宣傳教育、“零容忍”的同時,還大力實施“車位+”工程,根據“應設盡設”的原則適度增設“停車位”,緩解“停車難”問題,截止8月底,汝州市累計施劃了機動車停車位3650個,非機動車停車位2134個。(記者 楊增強 通訊員 王丹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