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國土資源廳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已經印發,全文如下:
河南省國土資源廳
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
為打好打贏2018年全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14號)和《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8個專項實施方案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8〕24號)要求,結合我廳職責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展理念,打贏藍天保衛戰。持續實施治本控源,加快布局調整和結構優化,大力推進全省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完成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堅持依法、科學、精準治污,堅決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按時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二、主要任務
(一)省廳牽頭負責的工作1項
1.大力推進露天礦山整治。聯合環保廳督促所在地政府,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和城市建成區周邊為重點,對全省露天礦山進行深度整治。對污染治理不規范、排放不達標的露天礦山,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未通過驗收的一律不得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各地要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景則景”的原則,加強修復綠化,減少揚塵污染。嚴格控制露天礦業權審批和露天礦山新上建設項目核準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
廳責任處室:開發處、規劃處、儲量處、地質環境處、執法監察局
(二)省廳配合開展的工作11項:
2.配合省工商局(散燒辦)、工信委等單位科學實施清潔型煤替代。繼續將清潔型煤作為清潔供暖體系的有益補充措施,工信部門要督促指導各級政府,依托全省現有潔凈型煤生產、倉儲、供應和配送網點體系,完善縣(市)、鄉鎮、村三級配送機制,大力開展潔凈型煤宣傳、推廣,在不具備電代煤、氣代煤的農村地區,繼續實施潔凈型煤替代散煤。省散燒辦要抓住居民囤煤高峰期,持續組織開展省、市、縣、鄉、村五級秋冬季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商品煤質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要求。質監、工商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潔凈型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定期開展檢查;冬季采暖期間,每月組織開展潔凈型煤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清潔型煤行為。
廳責任單位(處室):規劃處、用地處、省煤田局
3.加快清潔能源替代利用。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到2018年年底,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7%以上。加快開發風電資源,有序發展光伏發電,多元利用生物質能。
積極穩妥推進地熱供暖。配合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水利廳、住建廳等單位持續推進全省地熱資源潛力勘查與評價,摸清資源底數,不斷完善地熱能開發利用政策體系和管理方式,總結地熱能供暖區域連片推進開發利用模式,將地熱供暖納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有序開發,在濮陽、開封等地熱資源豐富的地區,以城鎮新規劃區、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區為重點進行復制推廣。中深層地熱供暖要堅持“取熱不取水”原則,淺層地熱要采用“因地制宜、集約開發、加強監管、注重環保”的方式。2018年,新增地熱供暖面積1500萬平方米。
廳責任處室:用地處、規劃處、勘查處、開發處
4.配合省住建廳、發改委等單位加快熱源項目配套管網建設。加快推進現有集中供熱熱源配套管網建設,鼓勵采用長輸管網技術,擴大供熱覆蓋區域,充分發揮現有集中供熱項目的能力。加大對新建集中供熱項目配套供熱管網建設的督導力度,優先保障新建換熱站的土地使用指標,確保配套供熱管網與集中供熱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產。
廳責任處室:規劃處、用地處
5.配合省轄市、直管縣(市)政府,省發改委、住建廳等單位簡化供暖審批程序。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要開辟供暖設施審批綠色通道,依據供暖工作實施方案,加快聯審聯批。對集中供熱項目,發展改革、環保、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等部門根據職責,依規優先安排用地、環保、用水、用氣指標,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項目審批。發展改革部門對已經核準的燃煤背壓式熱電聯產、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倒排工期,壓實責任,在規定時間內見效。
廳責任處室:規劃處、用地處
6.配合省工信委、發改委等單位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有序推進城市規劃區工業企業搬遷改造。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要按照城市功能分區,結合城市規劃調整,對城市規劃區內現有工業企業進行摸底排查,2018年8月底前,制定規劃區內冶金、建材等重污染企業搬遷計劃。搬遷計劃要明確城市規劃區工業退城搬遷的范圍、方向、時序和方式,有效解決工業圍城問題。對能耗高、排放大的鋼鐵、水泥等企業,實施重組、轉型,推動企業整體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資源優勢、環境容量允許的地區轉移或退城進園,實現裝備升級、產品上檔、節能環保上水平;對環境影響小,能夠達到清潔生產、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要求的其他企業,鼓勵其轉型發展或就地轉移;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落后產能和“僵尸企業”,以及環境風險、安全隱患突出而又無法搬遷或轉型企業,實施關停。
廳責任處室:規劃處、用地處、開發處
7.配合省環保廳、工信委等單位嚴控“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在2017年整改取締83040家“散亂污”企業的基礎上,建立省、市、縣、鄉四級聯動監管機制,緊盯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設備,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村(社區)網格員作用,加強企業環境監管和巡查檢查,確保“散亂污”企業不出現“死灰復燃”。凡被各級督導檢查核查發現“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的,一律實施環保問責。
廳責任處室:執法監察局、用地處、地質環境處
8.配合省住建廳、交通運輸廳等單位建立揚塵污染防控長效機制。2018年3月底前,在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下設省揚塵污染防控辦公室,設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成員由省交通運輸、國土資源、水利等部門共同組成,統籌負責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國土資源等各類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調度通報、督導考核、獎懲問責等工作,落實揚塵污染防治主管責任,建立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
廳責任處室:開發處、耕保處、地質環境處
9.配合省住建廳、交通運輸廳等單位強化各類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專項治理的意見》(豫環攻堅辦〔2017〕191號)要求,嚴格落實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類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嚴格落實城市規劃區內建筑工地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禁止現場配制砂漿“兩個禁止”,嚴格執行開復工驗收、“三員”管理、揚塵防治預算管理等制度。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當地主管部門聯網。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城市拆遷施工工程全面落實申報備案、會商研判、會商反饋、規范作業、綜合處理“五步工作法”,確保各類開發和建設活動產生的揚塵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運車輛全部實現自動化密閉運輸,統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并與主管部門聯網。
廳責任處室:耕保處、地質環境處、開發處、土地整理中心
10.配合各省轄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廳等單位規劃建設重型車輛繞城通道。2018年5月底前,完善制定繞城公路規劃建設方案的制定。城市人民政府作為實施主體,依據國家、省公路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并與交通公路部門進行規劃對接,按程序完成繞城公路建設規劃方案;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加快項目前期工作手續和立項審批工作,盡早開工建設。通道建成后,經驗收合格,與穿城路段進行同等級置換移交。
廳責任處室:規劃處、用地處
11.配合省住建廳、交通運輸廳等單位嚴格落實冬季“封土行動”。2018年冬季采暖季,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的7個省轄市、4個省直管縣(市)和洛陽、平頂山、三門峽3個重點城市,實施“封土行動”。城市規劃區內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業。“封土行動”期間,特許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點項目涉及土石方作業的,實行市長“一支筆”審批負責制。嚴格工地監管,對違規施工的工地(含市長“一支筆”審批同意的工地),依法處以罰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時限上延長封土時間15天。根據我省氣候、氣象特點,研究分時段“封土行動”實施細則。
廳責任處室:耕保處、開發處、地質環境處、執法監察局
12.配合省環保廳等單位高標準完成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各地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和《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有關要求,強化普查領導機構,健全工作機制,保障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強化軟硬件建設,加強宣傳動員,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廳責任處室:地質環境處、耕保處、開發處、科技處
三、保障措施
1.強化責任落實。廳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制定符合實際、詳盡具體的年度推進方案,廳環境攻堅辦進一步嚴格措施,強化組織協調和督導,抓好落實,確保責任到位、監管到位、落實到位。
2.強化執法督查。各級、各部門要嚴格依法依規,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大氣污染防治納入各相關部門執法督查重點,2018年4月底前,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制定2018年執法和督導計劃,開展常態化監管檢查,形成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治污責任落實。
3.嚴格考核問責。以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進展、各級督查反饋問題為依據,對有關省轄市政府和省直管縣進行每季考核。對每季度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推動進展緩慢的省轄市、直管縣(市)責任人,嚴格實施問責。
4.加強宣傳引導。廳有關處室和單位要在廳環境攻堅辦的統一協調下,統一發布口徑開展宣傳報道,堅決避免多渠道發聲和報送信息,發現負面輿情或產生其他不安定因素的輿情,要通過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及時權威發聲,正確引導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