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商務部公布了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也稱鹵代丁基橡膠)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存在傾銷,國內鹵化丁基橡膠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根據裁定,商務部決定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產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18年4月20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鹵化丁基橡膠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26.0%-66.5%)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4月18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產的鋼制輪轂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當天初步裁定認為自中國進口的通用鋁合金板存在補貼行為。
對此,在4月19日商務部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今年以來美方已經對中國產品發起了5起反傾銷和反補貼的合并調查,案件數量同比大幅增加。我們不希望看到,世貿組織的貿易救濟措施被個別成員所濫用,更反對把貿易救濟措施變成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對某些行業的過度救濟,并不是維持行業繁榮的治本之策,我們敦促美方回到國際貿易合作共贏的正確軌道上來,以實際行動推動全球貿易的繁榮和穩定,在合作中真正實現本國產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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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雙方“接力”反傾銷
在貿易摩擦愈演愈烈的緊張環境下,中美兩國近日在不同領域“接力”反傾銷。
4月17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產自中國的鋼制輪轂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以下簡稱“雙反”調查)。申請方是商用汽車車輪制造商Accuride Corp.和馬克西恩輪胎公司(Maxion Wheels),兩家公司于3月27日向美國政府請愿,要求對美國從中國進口的某些鋼輪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稅。
美國商務部長羅斯(Wilbur L. Ross, Jr.)稱,美商務部初裁認定從中國進口的通用鋁合金板存在補貼行為,補貼幅度為31.2%至113.3%。
美國商務部數據顯示,2017年美國從中國進口的鋼制輪轂產品金額約為3.88億美元。中國產品的傾銷幅度介于12.1-231.7%之間,涉及56項補貼計劃。如果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在10月15日做出肯定性終裁,美國將正式對上述產品征收反補貼關稅。
2018年4月17日,中國商務部公布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高粱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表示,初步調查結果顯示,美國高粱對中國市場存在傾銷行為,傾銷幅度高,嚴重沖擊中國國內高粱市場。美國高粱對中國出口數量急劇增長,從2013年的31.7萬噸增加至2017年的475.8萬噸,增長14倍。與此同時,美國高粱對中國出口價格由2013年290美元/噸下降至2017年200美元/噸,下降31%。由此導致中國高粱價格下滑,中國高粱產業受到實質損害。
根據裁定,自2018年4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美國的進口高粱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保證金比率(178.6%)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據路透社報道,有貿易行業人士稱,這一費用遠遠高于他們的預期。
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教授余智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美雙方在此時間節點“接力”反傾銷,是貿易摩擦進一步延續的表現。對外經貿大學國際經濟研究院院長桑百川認為,與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不同,我國對美采取的反傾銷措施是嚴格遵循世界貿易組織的多邊規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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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摩擦升級前兆
不同于此前美國根據“301調查”報告,對我國約500億美元規模商品進行的大面積打擊,近期中美雙方展開的反傾銷措施,打擊對象更為精準,余智認為,精準打擊是貿易摩擦升級的前兆。
4月4日凌晨,美國政府依據301調查單方認定結果,宣布將對原產于中國的1300余種進口商品加征25%的關稅,涉及中國對美國出口額約500億美元。美國公布的清單涵蓋了航空航天、信息科技、通訊工程、自動化機器人、醫療設備等高科技領域。4月4日下午,中國政府立即公布了對來自美國進口的約價值500億美元的108項產品征收25%關稅的清單,同等規模,同等力度。
當地時間4月17日,美國政府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交了一份名為《美國對來自中國的某些商品的關稅措施》(以下簡稱《關稅措施》)的文件。文件表示,美國于4月4日收到了中國政府關于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提起磋商的請求,美國愿意與中國進行磋商。有分析認為,這是美方態度的一種緩和。
4月19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我們已經注意到有關報道,有些解讀不符合事實。美方依據其國內法,先后對中國產品發起“232”條款調查并采取征稅的措施,發起“301條款”調查并公布對中國征稅產品的建議清單,嚴重背離了世貿組織的宗旨和原則。中方分別于4月4日和4月5日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將美方301征稅建議措施和232征稅措施訴諸世貿組織。磋商是爭端解決訴訟中的必經程序,按照爭端解決程序的規定,美方應當在收到中方磋商要求之日起10日內作出答復。4月13日,美國常駐世貿組織大使致函我常駐世貿組織大使,表示愿就中方上述訴美案件進行磋商,美方此舉只是滿足了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項下中方訴求的程序性要求。
高峰強調,美方依據其“301條款”,公布對中國征稅產品建議清單的措施,完全拋棄了多邊規則,是典型的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的行徑。目前,雙方尚未就美國“301條款”調查和美國對中國征稅產品建議清單問題進行任何雙邊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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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也“跟風”
4月18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正式對原產于中國的鐵道輪轂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提出調查申請的是澳大利亞聯邦鋼鐵。
余智向《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澳大利亞在此時間節點對中國進行“雙反”調查,屬于跟風行為。“這些國家可能早有對中國進行反傾銷的計劃,但是單獨行動勢單力薄。在美國牽頭的情況下,多方共同向中國施加壓力,力量會更強一些”。
中美貿易摩擦期間,不乏第三方國家“跟風”美國。
當地時間4月16日,美國商務部公告稱,因中國跨國科技公司中興通訊(ZTE)再做虛假陳述,決定執行高科技產品及技術出口管制,禁止所有美國企業和個人以任何方式向中興通訊出售硬件、軟件或技術服務,期限為7年,立即執行。
與此同時,英國國家網絡安全中心(NCSC)也警告電信行業不要使用中興的設備和服務。據《金融時報》報道,NCSC技術總監伊恩·萊維(Ian Levy)在發給網絡運營商的信函中說:“在現有電信基礎設施內使用中興的設備和服務將對英國的國家安全構成風險,這無法得到有效且實際的緩解。”
余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稱,此舉跟在美國管制后,也屬于跟風行為,意在向中國施加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