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2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12日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發布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據了解,個稅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投保人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根據當期稅率繳納稅款。由于邊際稅率不同,對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稅收優惠,從而可以有效撬動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財政部。中新經緯 董湘依攝
通知明確,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時再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規定如下:
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取得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自然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征稅: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在繳費期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征稅: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可按月或按年領取商業養老金,領取期限原則上為終身或不少于15年。個人身故、發生保險合同約定的全殘或罹患重大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商業養老金。
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