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關前裕
通訊員 吳燕 何煜姣
近日,湖北省竹溪縣人民法院運用“訴前鑒定+訴前調解”機制,高效化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獲得當事人一致好評。
【資料圖】
2022年9月,龍某駕駛小型轎車與萬某駕駛的二輪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電動自行車倒地后又撞上虞某正在行駛的二輪摩托車,事故造成萬某及其電動車乘坐人萬某興、萬某銘受傷。根據交警大隊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龍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萬某、虞某、萬某興、萬某銘無責任。
訴前調解場景 (通訊員供圖)
事故發生后,萬某、萬某銘被送往醫院治療,龍某為二人墊付了全部醫療費。因各方當事人對賠償數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原告萬某、萬某銘訴至蔣家堰法庭,要求被告龍某及其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扣除醫療費外再賠償二原告各項損失共計23277.62元。
法庭接收材料后,第一時間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得到雙方肯定答復后迅速啟動訴前鑒定程序。經司法鑒定,萬某的誤工期為60天、護理期為30天、營養期為30天。
為進一步減輕當事人訴累,降低訴訟成本,蔣家堰法庭告知雙方當事人可以走訴前調解程序。2023年6月20日,在法庭的指導下,蔣家堰人民調解委員會對此案進行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法庭充分運用專業知識向各方當事人釋明法律規定。最終三方當事人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并向法庭申請司法確認,此案完美落幕。
據悉,此案只是竹溪法院推行“訴前鑒定+訴前調解”機制的一個縮影。去年以來,竹溪法院探索推行“訴前鑒定”小切口改革,將鑒定從“訴中”移到“訴前”,大大縮短了涉鑒定案件的審理時限,減少了長期未結案件數量。今年,該院又積極探索建立訴前鑒定與訴前調解銜接機制,促進鑒定與調解深度融合,該改革事項被省營商辦成功納入營商環境先行區創建試點。
下一步,竹溪法院將持續推進訴前鑒定與訴前調解銜接機制,逐步探索訴源治理、多元解紛新模式,進一步節約司法資源,縮短辦案時長,跑出定分止爭“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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