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美區法院召開青年創業就業勞動用工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新聞發布會及座談會,并發布《青年創業就業勞動用工法律風險防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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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指引對集美區法院2020年以來審理的勞動爭議案件進行分析,梳理了勞動關系從成立、存續到解除過程中高頻出現的法律問題,以9起典型案例釋法,引導青年創業者預防勞動用工法律風險,指導就業者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案例1
因未續簽合同
公司為此蒙受損失
三名“90后”創業成立了一家軟件開發公司,結果因為在勞動合同簽訂方面的一個疏忽,導致公司蒙受損失。員工甲與公司簽訂了3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甲工作至2021年10月31日離職。因為公司未與其續簽勞動合同,甲為此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二倍工資差額,該訴求獲得法院支持。
法官提醒,用人單位大多知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后繼續用工的,也應與勞動者及時續簽勞動合同,而有些用工單位忽略了這一點,若發生糾紛,就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案例2
考勤記錄缺失
公司無法舉證擔責
員工乙于2019年7月3日至2020年4月22日在某企業就職,并按照企業要求進行指紋或視頻打卡考勤。起訴時,乙要求獲得工作日、周末及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但是,企業僅提供了2020年1月至4月的考勤記錄,稱以前的記錄被清除了。法院審理認為,對未能提交考勤記錄部分,企業應承擔無法舉證的不利后果。
法官提醒,用人單位應保存好考勤記錄,并負有提供相關材料的義務。若采用電子方式進行考勤打卡,也應做好電子數據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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