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股市進行交易的時候,股市上的集合競價是可以分為早盤集合競價和尾盤集合競價兩種,其中早盤集合競價的時間為9:15—9:25,尾盤集合競價時間為14:57—15:00,當然只有深市才有尾盤集合競價。那么尾盤集合競價掛單的成交規則是怎么樣的?一起來了解一下。
尾盤集合競價掛單成交規則
尾盤集合競價掛單的成交規則和開盤集合競價的成交規則是差不多的,都是遵循的“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所謂價格優先就是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于較低價格的買入申報,較低價格的賣出申報優先于價格較高的賣出申報;時間優先原則則是在買賣方向以及價格相同的情況下,先申報者優先于后申報者。
在進行尾盤集合競價的時候,除了成交原則需要注意之外,還需要注意掛單與撤單的規則。由于尾盤集合競價時間為14:57—15:00,已經是接近股票收盤的時間了,在這段時間內投資者是不可以撤掉申報單的,只能進行買進和賣出的操作,若是到了股票收盤的時候委托單沒有成交的話,那么委托單就會自動失效。尾盤集合競價和開盤集合競價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于尾盤集合競價是不可以撤單的,而開盤集合競價在9:15—9:20這段時間都是可以撤單的。
在進入尾盤集合競價之前,連續競價期間沒有成交的買賣申報是會自動進入到尾盤集合競價的。
以上就是關于尾盤集合競價掛單的成交規則介紹,希望能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