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與營業收入勾稽相關的財務數據單位:萬元
數據來源:招股書
以同樣的邏輯來測算2020年的收入,2020年瑞晨環保的主營業務收入為29836.47萬元,其中有4376.74萬元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收入,因此,按照當期增值稅變化可估算出瑞晨環保含稅主營業務收入約為33408.83萬元。同期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15177.2萬元,剔除合同負債和預收款項6560.97萬元新增項,則2020年瑞晨環保與營業收入相關的現金流入了8616.23萬元,和當期含稅營業收入相勾稽后可發現,2020年瑞晨環保有24792.6萬元的營業收入并沒有現金流入,理論上應體現為當期的經營性債權的增加。
2020年瑞晨環保的應收款項融資、應收賬款余額、應收票據、合同資產合計為25283.3萬元,相較于2019年相關項目增加了11544.84萬元,而這與理論值偏差高達13247.76萬元。
瑞晨環保連續兩年含稅收入均與經營性現金流入及經營性債權之間存在較大的勾稽差異,讓人不禁懷疑其營業收入的真實性,對此需要公司給出合理解釋。
(文中提及個股僅為舉例分析,不做買賣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