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都無人自動駕駛了,還要方向盤嗎?
日前,重慶、武漢兩地率先發布自動駕駛全無人商業化試點政策,并向百度發放全國首批無人化示范運營資格,允許車內無安全員的自動駕駛車輛在社會道路上開展商業化服務。此次重慶、武漢率先“開跑”,標志著兩地居民將率先享受全無人駕駛出行服務,也意味著中國自動駕駛將迎來高增長拐點,在全球競賽中占據領先位置。
(資料圖)
新聞報道引發網友點贊之外,也有部分網友提出疑問。就此,經濟日報記者采訪了國家智能網聯汽車創新中心副主任公維潔,為網友答疑解惑。
問:無安全員試點成功后,是否可以取消方向盤設計?
答:告別方向盤不無可能。在美國,通用和福特已提出豁免申請,部署少數不配備方向盤和剎車踏板的自動駕駛汽車上路,該申請正處于美國政府的公示中。在我國,百度第六代量產無人車Apollo RT6支持有/無方向盤兩種模式切換,在技術層面已具備上路能力。“無方向盤版自動駕駛汽車”能否在國內上路以及何時上路,取決于政策允許的時間。
總體來說,國內政策相對謹慎,按照我國現行汽車強制性安全標準,不能夠支持車輛取消方向盤的設計。但在各示范區內,相關法規限制逐步解綁,相信取消方向盤有關的產品細節規定,將隨著政策的更新逐步放開。
問:無人自動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擔責?
答:自動駕駛發生交通事故的責權劃分是全球性的難題,正在討論過程中。
在我國的國家層面,《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范(試行)》中原則性規定“在道路測試、示范應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當事人的責任,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確定損害賠償責任”。在地方層面,《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中規定,配備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罰;發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網聯汽車一方負有責任的,該車輛的駕駛人應承擔相應損害賠償責任;因智能網聯汽車質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人依法擔責后,可以向智能網聯汽車的生產者、銷售者追償。也就是說,在L3級別或L4級別自動駕駛系統開啟狀態下,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第一責任人為駕駛員。
但是,自動駕駛責任主體多元化,既包括人,也包括自動駕駛系統、軟件供應商,甚至包括車路云基礎設施運營商,加之技術正在發展過程中,責任劃分存在較大爭論。相信隨著產業不斷發展,技術手段的支持、數據記錄的可回溯能為定責提供更多依據。
問:自動駕駛是否會帶來車險行業的進一步繁榮?
答:我們尚處在“弱人工智能”時代,仍需很長發展過程,此過程中,自動駕駛技術并不完全可靠,需要相應的保險保障;此外,自動駕駛的復雜系統帶來未知風險提升,相關風險更加復雜,涵蓋設備、網絡安全等。在此背景下,自動駕駛汽車保險保障的不僅是傳統意義上的碰撞等事故,更要考慮軟件故障、硬件故障、網絡和數據安全等風險,滿足現代駕駛的需求保障。因此可以預見,自動駕駛的發展會為我國汽車保險行業進一步發展帶來機遇。
問:自動駕駛興起是否會對出租車行業產生打擊性影響?
答:自動駕駛興起并不會對出租車行業帶來打擊性影響。首先,自動駕駛更可能率先在礦山、港口、無人配送等勞動力供給不足的場景實現大規模商業化應用,而在城市干道、高速公路上,要在稍遠的未來才能有更大規模應用。
其次,自動駕駛出行服務現在僅在部分區域進行商業化運行,并以短途出行為主,例如在早晚高峰時段彌補通勤服務運力不足、夜間運力補充等。因此,短期來看,自動駕駛更多是作為出租車、網約車的補充。
最后,長期來看,自動駕駛將創造大量新的就業機會。出租車司機可能會發生職業變動,面臨職業壓力,但時間會延后,同時價值更高的新工作也將涌現,這包括自動駕駛發展需要的硬件和軟件的工程師等高端人才,也包括安全員、系統維護人員、遠程監控等普通人才,而且這些變化會推動出租車行業的轉型,并給全社會帶來利益。